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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高學歷不等於高道德
作者: 大象 日期: 2010.12.23  天氣:  心情:
近日轉載的幾篇與十分之三的“拾穫失物留置權”相關新聞,內心感觸頗深!
或許是年齡痴長,自幼無論是庭訓或學校教育,
“拾金〈物〉不昧”一直是基本道德標準與亙古不變的真理,
學歷越高,相對的,對自己的道德標準與要求也應該越高才對;
但是最近的案例讓我體會到...............我錯了
拾金不昧的當事人,都是僅有國、高中學歷的計程車從業人員或待業人員;
反之,要求清寒家庭付出對等報酬的,全都是“大學法律系”的學生或畢業生!
社會病了嗎?
是的,社會真的病了!
在少子化的今天,
由於父母的溺愛,再加上一些遠離俗世又自命清高的團體,
侈言“零體罰教育”〈不知道他們是否有兒女?又是如何教育的?〉
遂助長了孩子們目無尊長的觀念,
使原本負有傳道〈傳授道德教育〉、授業、解惑的老師們,
怕動謫得咎,讓自己輕則失業,重則背負官司的恐懼下,成為講課機器;
吃虧的是自己與家庭,受害的是全體社會大眾!

想到此,我開始檢視自己對女兒們的教育,
畢竟修齊治平的古訓,仍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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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23 22:45
她, 53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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