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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知檢討的家屬~國賠超扯
作者: 千尋依 日期: 2011.06.09  天氣:  心情: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06/20110608841909.html

有一位學生到山區登山發生了令人遺憾的山難....
家屬痛批搜救作業慢
搜了51天沒著落要國賠
天呀 妳兒子又不是228罹難者或是江國慶 為何要全民買單呀
自己平常不多教兒子知識或是鍛鍊他體能 讓他一個人爬山
出動600人次51天的搜尋 國家也沒跟你收錢浪費社會成本

基地台涵蓋範圍大也許他在手機沒電之後又回到附近原點
找到的民眾是該獎勵但是也許是幸運
試問如果林義傑先生如果一個人爬山迷路 最多應該只是不能攻頂
但也有野外求生基本常識他一定不會隨便就死

自己家屬聰明就自己也該多想一點辦法
不是人死後辦記者會鬧國家 塑化劑以後的畸形兒或是病變都還在想辦法解決耶...
如果是一群登山客有設備有求救卻死在山裡就算了
政府這樣花了51天我也會覺得政府白吃.....
但是GPS手機定位是常識...妳們那麼聰明去調紀錄不就馬上出來了.警察捉人也是可以很快的呀...
人如果不是遇到被殺或絕症不然甚麼橫禍 做媽媽讓自己小孩先走就是自己沒教好 這根本可以避免

很多警察軍官或是消防隊他們因公受傷
新聞只報了殉職或是執勤受傷 然後大家也都忘了英雄們的認真果敢 也不會有人記他們的名字
甚至 那傷害到最基本他們的"事蹟"
他們有要國賠嗎?撫卹金只有少少的 就像獎品中的安慰獎一樣

最該安慰的是他們的家屬 從他們從事危險工作以來對他們的支持還有他們走後默默為社會所承受的傷痛
媒體自由下的媒體正義去了哪
雖然人死為大 也該檢討 或是這位媽媽把錢成立基金會 自己不要拿多少 不然真的把錯都怪國家真的太扯了
有了錯誤的先例就會有下一例 希望大法官釋憲國賠法不適用在他個人兒子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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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16 20:33
他, 49歲,台北市,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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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5 19:56
她, 40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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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5 18:32
他, 35歲,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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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5 12:26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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