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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10/18的日記
作者:
~~俐伶~~
日期: 2007.10.18 天氣:
心情:
摘錄自依蔓的日記
馬之秦獨居,她說:不是不想找,而是現在我們這把年齡的人,想擇偶的話,有錢怕被騙走老本,沒錢會被人嫌沒錢,無奈只有一直獨處.
有感而發,把我兩年前的日記拿出來--
如果,我是個男人, 我也不想結婚。
以前,曾聽過一個男性作家說: 結婚是一個男人負責的表現,且是否要結婚? 主權全得由女方來決定。如果,沒有婚姻的約束,說走就走,對女人有什麼保障可言?
一般說來,兩人在一起,
大多數女人是弱勢的一方。現在也很少例外。
以前曾看過馬麗蓮夢露的傳記,其中有一段- 她的同居導演男友,突然死了。
隔天,這個男友的家人,馬上請她搬離這個男人和她同居的房子。
我永遠都記得,當她在失去愛人的眼淚都還來不及擦乾,
就得像個喪家之犬,落荒而逃,真的是情何以堪?
男人,到了七八十歲還可以再找年輕妹妹,女人呢? 別說是否找得到?
光是社會壓力,就會讓人受不了? @};-@
感謝我的先生,在一年前和我走進婚姻!
一年來也難免有風風雨雨。
但是我還是要說:感恩的心,感謝有你--結婚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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