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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學會
作者: 此帳號已人去樓空 日期: 2009.09.04  天氣:  心情:
人生就是這樣,難免有痛,難免有傷,無論我是否曾經抓住抑或遠去,那些東西都不可能離我而去,
雖然有些事不能回首,有些回憶不能梳理,有些人只能永遠埋藏。
感情是不能勉強的,也勉強不來,就算我死死地抓住,抓住的是什麼?是傷痕,是痛苦!把手握緊
裏面什麼也沒有,把手鬆開,我擁有的是一切。從此,痛和愛都深深埋進心裏
最痛苦的,莫過於是徘徊在放與不放之間的那一段
愛上一個人是一件很麻煩的事,特別是你不知不覺中會為她(他)放棄了很多事,為(她)他做了很多事
而他卻始終堅持某種東西,不肯放棄時,那你是走進一個地獄,很苦很苦。
特別是有些濫人+賤胚到最後(她)他卻說,錯的是(妳)你,這一切都是(妳)你自己選擇的
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背影
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
愛一個人,就要讓他快樂,讓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
如果你做不到,還是放手吧!放棄何嘗不是另一種美麗
有一種愛,掛著淚珠,但很淒美,它叫做放棄
學會放棄,學會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
PS:以上文章絕無暗示任何他(他)人千萬不要自己對號入座唷
我只碰巧看到雜誌裏的一個故事.所以就由感而發而以唷
志超下臺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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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06 21:52
她, 9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7 15:39]:

我想只會看見妳這枚阿飄吧0.0

 
時間:2009-09-05 11:04
她, 99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9-04 22:48
她, 54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5 00:10]:

送妳三個字.(謝謝妳)
外加兩個字(晚安)^^~

 
時間:2009-09-04 20:49
她, 5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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