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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10/05的日記
作者: 海歸台幹 日期: 2006.10.05  天氣:  心情:
%%-以合法掩護非法%%-

民進黨執政以來的所做所為,簡單講就是以合法掩護非法.國庫不會平白少了五兆,國有土地也不會突然易手,國營事業也不會無緣無故接二連三的轉手進了綠營財團,所有的一切都是於法有據.整個黨的精英都是律師,知道如何玩法弄法.更扯的是,司法也盡其所能的配合.SOGO案又是一例.

凡事不外邏輯及經驗法則:

所有紅頂,綠頂商人絡繹不絕到府喬事情說明一件事:此地有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也曾偷.所有介入紛爭的商家都承認跟吳淑珍喬經營權,這已經有犯意,賄款二十七萬固然不足以影響結果,但常識告訴我們,黃芳彥以一個白手套的身份,至少拿了兩百萬,主子只有十分之一?貴婦團購買折扣禮卷又是另一個事實,兩者連不到一起? 騙肖!整個案件不需太多分析,輪廓已是昭然若揭:吳淑珍主導經營權過手,受賄也決不止一千萬.

當然,真正的法律攻防在經營權過手有沒有違法?目前看來,李恆隆,林華德坑人無疑,徐旭東想撿便宜在先,黑吃黑在後.違法毫無疑問.至於政府公權力有沒有介入?總統府究竟幫到多少忙雖然不得而知, 但吳淑珍能全身而退卻是絕對的駭人聽聞的司法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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