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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馬上,人權倒退了20年
作者: 天風 日期: 2008.12.09  天氣:  心情:
政府雖然沒能完全滿足他們提出的要求,但也算是有了部分的回應。雖不滿意,但勉強還找到了個下臺階。落幕前,全體演員下臺一鞠躬,沒忘記再加損馬政府一句:「馬上,人權倒退了20年!」,還說,他們的要求沒有得到完全的滿足,是因為他們「野」的不夠!



野草莓們終於玩累了,要回家了。


每天在家提心吊膽的父母們總算一塊石頭落地,附近值班的警察們,也可以喘一口氣回家睡個好覺了。最高興的,莫過於中正紀念堂的清潔人員,他們以後可以不用再每天加班收拾垃圾、清掃廣場了。

從樂觀的角度來看,大學生關心社會問題,愿意參與社會運動,我們應該給予正面的肯定與支持,這畢竟要比學生一貫的冷漠與自私好多了!



從悲觀的角度看,則讓人不免擔憂,原本單純的學生,在決定抗爭之前,是否認真地做過獨立的思考?抗爭的理由是否足以說服人?是否徹底了解了事情的真相與其歷史背景,還有它會導致怎樣的後果?

如果因為這次陳雲林來訪所造成的警民衝突事件,就下結論說,台灣的人權倒退20年,我相信很多四五六年級的朋友,包括很多這些學生的父母師長,應該不會同意。



二十年前,台灣剛開始解嚴,黨外運動興起,民主正處於萌芽階段。那時候,講求的是社會安定重於個人自由。集會遊行除了需要事先核准,還有很多的限制。學生更是不准許參與抗議遊行的,否則學校可能會予以記過處分。要是激情過了頭,造成流血衝突,現行犯大概立刻抓進牢裡去了,留下不良記錄。

像野草莓同學這樣,可以在中正紀念堂前埋鍋造飯,吃喝拉撒睡近個把月,而不曾被驅趕,在二十年前,是無法想象的。政府及社會人士對野草莓同學如此的寬容,還說成是人權倒退二十年,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目前許多社會動亂,就是因為很多人假借違憲、違反人權等等藉口,進行所謂「體制外抗爭」。尤其許多發起違法抗爭的人,正巧又都是懂法律的人士居多。知法卻不守法,不在體制內進行修憲修法,卻要無限上綱到政治鬥爭,這是最讓人無法接受的。野草莓學生裡,很多都是法律系學生或研究生,難道不懂得在體制內可以要求修憲或修法,修法不成再使用體制外遊行抗爭?不知道他們的指導教授們及挺他們的立委們,給了這些學生怎么樣的不良示範?這些集會遊行法大可在民進黨執政時就修法,而綠營的立委,卻把責任推得一乾二凈,全部賴給了新政府,野草莓學生,難道不知道這段歷史?




無論馬總統、立委們也都贊成適度修法,最後也完成了修法立法,但是野草莓還是不斷批評說是換湯不換藥。不知道野草莓學生們是否理解他們將來長大以後的社會,是個隨時隨地可能爆發集會遊行衝突的社會?

政黨還有可能在他們有生之年再度輪替,當綠營執政的時候,是否他們可以比國民黨做的更開放、更重視人權、更加准許隨時隨地隨性地遊行而不去干擾或阻止?

譬如說,將來如果藍營的遊行隊伍或紅衫軍,到了綠營執政的縣市,不會被綠營的人拳打腳踢趕出城外? 又譬如說,台大學生不爽校長漲學費,在校門口埋鍋造飯三個月不去上課,校方不能禁止、警察也不能要求解散、進出交通受阻同學們也不能抗議,台大師生們,你們準備好了嗎?


我們也要問野草莓的學生,當集會遊行法不再設限,刑法也不再適用,警察不能要求解散,萬一將來有一天因為集會遊行,政治理念不同的民眾互毆,或警察與民眾起了衝突,因而死傷慘重,草莓學生們愿不愿意為今天要求無限制開放集會遊行法所造成的後果負其法律及道德責任?還是說,為了維護人權,犧牲幾個人無所謂?



如果不幸真有那么一天,請野草莓同學們,記得在中正紀念堂絕食三十天,好好向無辜的受難者下跪賠罪!








文章摘自:洛杉基 (Rocky) 的網誌http://blog.udn.com/kerrier/229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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