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轉貼自聯晟法網法律知識-你一定要知道(1)
一年多前因為葛格房子的房客房租拖延半年之久而且又賴著不走因為這些租賃方面的問題經常性的上網查些資料所以接觸到了這個網站-聯晟法網也訂閱了周報所以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我所不知道的法律知識
從今天起我會不定時在這邊發表一些法律知識很多的事情是和我們有切身關係的我們卻往往會忽略掉而損失掉自身應有的權利
---------------以下轉載自聯晟法網---------------------
拍賣相機標錯價 豈能當愚人節玩笑?〈解說:楊廣明律師〉 PChome網站在愚人節當天開了網友一個大玩笑,PChome商場,錯把7900的相機標成790,吸引二千多筆下單,結果才發現是標錯價了,雖然承諾全額退費,但下單的網友相當不滿,揚言要對PChome提出告訴。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為建構安全的網路購物環境,推動信賴標章制度,協助消費者過濾出優良電子商店,其中,PChome亦獲選為優良電子商店,且DIGIMALL數位商城在網站自我介紹中,強調提供優質、便宜與有保障的歡樂購物商城。如今,在愚人節發布數位相機特價消息,引發網友搶購熱潮,翌日又以工程師少植一個零為由,取消訂購手續完成訂單,對消費者而言,毫無保障可言,更損及信賴標章的可信度。
※法律教室: 網路購物糾紛不斷,從假店家詐騙,到個人資料外洩、 電子信箱遭廣告信件塞爆等,加上消費者透過虛擬實境, 常出現認知錯誤情況,其實依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 網路購物的交易方式通常為網路商家在頁面上標示商品價格 、商品描述等等,由消費者出價動作表示交易成交,由於契 約成立之點為要約與承諾,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對要 約的定義為:「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 網路拍賣若標示有直接購買價,也就是由消費者下標即交易 成立,那麼必須要受其買賣約束,契約成立。 雖然販售卡西歐相機的虛擬商店,係DIGIMALL數位 商城向PChome商店街租用平台開店,但兩者均應對消 費者負起責任,而非發表道歉公告並片面取消訂單,否則將 傷及網路購物業者商譽。網路發展歷程起起伏伏,從興起到 泡沫化,倖存的電子商務業者,近幾年均穩定成長,甚至專 家學者看好消費者購物習慣改變,漸漸信任虛擬交易的安全 機制,但網路購物商家卻頻頻出現問題,不僅損害商家信譽 ,更打擊消費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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