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之三 台灣白牡丹 2008/8/25
翻閱以前的日記,
發現2007/7/22寫過「苦」,
必須更正一下2008/8/24的標題
應為「苦之二」。
常聽一句鼓勵的話:
吃得苦中苦,
方為人上人。
咱們寓友給留言說:
「吃苦當作吃補」,
妙哉!斯言!
另有一句俗語:
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出。
常見經典寫出人生八苦:
l、生,
2、病,
3、老,
4、死,
5、愛別離,
6、怨憎(音增)會,
7、求不得,
8、五陰熾盛。
基督教的上帝,
界定人都有罪,
所以要我們好好做人,
更要懂得懺悔。
儒家主張有善有惡,
依中庸之道而行。
佛教認為
萬物皆具佛性,
萬物平等,
人人都可成佛。
釋迦牟尼佛最初說法,
用十二因緣法來解釋宇宙現象,
進一步用四聖諦(苦、集、滅、道)做歸納。
這當中,
苦和集表示迷妄世界的果和因;
滅和道表示證悟世界的果和因。
換句話說:
世間有漏之果為「苦」諦,
世間有漏之因為「集」諦,
出世間無漏之果為「滅」諦,
出世間無漏之因為「道」諦。
為了離「苦」,
要做到四念住(處):
觀身不淨(對治淨之顛倒),
觀受是苦(對治樂之顛倒),
觀心無常(對治常之顛倒),
觀法無我(對治我之顛倒)。
一願,
二願,
三願,
願人人
「離苦」
「得樂」!
【註說】十二因緣(構成有情生存的十二條件)
1、無明,
2、行,
3、識,
4、名色,
5、六處(眼、耳、鼻、舌、身、意),
6、觸,
7、受,
8、愛,
9、取,
10、 有,
11、 生,
12、 老死。
請教櫻紅小姐,我愛按怎寫卡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