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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年齡不是距離~~
作者: 林小呆lavida,安娜 日期: 2012.08.24  天氣:  心情:
飯局認識 47歲陳美蘭藏27歲李宗瑞

TVBS – 2012年8月24日 下午12:12.

23日晚間,李宗瑞在台北到案,幾乎同一時間,自稱窩藏李宗瑞的嫌犯陳美蘭,也在律師陪同下,到台中投案,檢方也漏夜送往台北,47歲的陳美蘭,自稱2、3年前,和李宗瑞在台中一場飯局認識,李宗瑞從7月21日投靠她後,這23天都是由她來照顧,不過對於2人關係,陳美蘭始終不願意多說,檢方在經過偵訊後,24日清晨,依藏匿人犯罪嫌,諭令她12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涉嫌窩藏通緝犯李宗瑞的女子,就是她。記者:「他家裡有沒有提供錢給妳,還是他的父母親,有提供金錢給妳,妳跟他什麼關係?」嫌犯陳美蘭:「…。」

陳美蘭一身灰色上衣、灰色牛仔褲,臉上戴墨鏡又戴口罩,再用運動外套罩著頭,警方連夜搭高鐵,將她從台中押解到台北市刑大偵訊,一路上不發一語。

記者:「妳有什麼表示嗎?」陳美蘭:「嗯、嗯。」記者:「陳小姐。」陳美蘭:「你們。」

李宗瑞神隱,逃亡23天,幕後負責接應的藏鏡人是陳美蘭,47歲、曾任保險業務員,據傳目前無業、離婚,自稱2、3年前在台中一個飯局中,認識李宗瑞,雖然年紀有點差距,但很有話聊,每次陳美蘭上台北出差或洽公,李宗瑞都出面熱心招待,互動頻繁,陳美蘭覺得這個年輕人「做人不錯」,才同意收留李宗瑞。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該名陳姓女子,則另外向警方自首。」

什麼樣的交情,陳美蘭甘心冒著藏匿通緝犯會涉及刑責的代價,安排李宗瑞藏匿,尤其明知媒體和警方緊追李宗瑞不放,還願意冒險掩護李宗瑞。記者:「是不是有交換條件,為什麼甘冒2年的刑責,願意要藏匿李宗瑞。」嫌犯陳美蘭:「…。」

警方表示,47歲的陳美蘭和27歲的李宗瑞,2人年紀整整相差20歲,警方不排除,如果不是感情有糾葛,就是曾經從事保險業的陳美蘭,可能和李家有「特殊交情」,才會出手相助,諸多疑點,還有待查證和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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