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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政令宣導!政府威嚇;人民自保之
作者: ☺知心滴家啦☻離開 日期: 2007.09.04  天氣:  心情:

政令宣導!政府威嚇;人民自保之!


七月起交通罰單只通知一次,一個半月後牌照將被逕行註銷!您不能不知道!

給有騎車、開車的人...加入我`最愛   這樣可以查你最近有沒有違規的記錄
...

不錯喔只要輸入身份証字號即可 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


給您一個建議:每個月都打一通電話412-6666#168

查一查自己有無莫名其妙被照相或罰款的記錄

請轉寄給有汽機車的親朋好友.


七月起,交通違規罰單將只通知一次,

新式罰單將明列各項處罰期限及逾期未繳的 >各項處罰。

違規人若再像目前一樣對違規罰單置之不理,在收到罰單的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後,

違規駕駛人的汽機車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行註銷。


由於民眾常以拒收或未收到交通違規罰單為由逾期未繳納或拒繳罰鍰,

致使處罰機關最少需要花費一百四十元的郵資,

耗時兩百一十天,才能完成各項裁決作業。

不僅造成交通違規積案過多,民眾也因此對交通違規處份不放在心上。


為解決上述後遺症,交通部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日前完成各項準備作業,

預計下月起進行宣導,七月起實施一次裁罰。


屆時,如果民眾再拒收罰單,或因住所變更致使罰單無法送達,

處罰單位將以公佈於政府公告的方式完成送達程序。


七月起,新的交通違規罰單,將明列違規人繳納罰鍰期限截止日,

如果違規人未在期限(一般為十五天)內繳納,將會被易處吊扣駕照或牌照;

若未指定期限內(一般為十五至三十天)將駕照或牌照送監理單位吊扣,

違規人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自吊銷。



交通部表示,如果駕駛人的駕照或牌照登記處所已有變更,

立即向監理單位變更通訊地址,否則就得隨時注意政府公告了!


另外,若收到交通違規罰單,也應看清楚各項處罰的繳款期限。

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違規。

即使不小心違規,收到罰單後也要儘快繳納罰鍰,

若因一忙而忘了繳費,後果可是很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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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9-04 23:52
他, 47歲,雲林縣,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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