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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寄信件或轉貼文章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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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請看日記聯絡方式 |
日期: 2011.02.26 天氣: 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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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信件(轉貼文章)都屬犯法行為
將別人寄來的電子郵件,再轉寄傳送給其他人,是否違法?
傳送他人所寫的電子郵件,可能觸犯著作權法.電子郵件的內容也是著作的一種,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依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就其作品享有公開發表的權利(第十條),且著作人專有重製其作品的權利(第二十二條)
所以,沒有得到發信人的允許,收信人不可以將此一信件公開,也不可以將信件複製再轉寄,雖然你在收到信件後,擁有該信的所有權,可以就該信加以保存刪除或列印,但不能加以複製而轉寄給他人,也不能將此信公開或轉寄,否則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而受到刑罰;相同的;當你把信件內容轉貼到網路上或是自己的網誌當中也是同樣道理
有什麼方法可以合法取用別人的著作,不需付費?也不犯法?
如果要借用別人的著作.圖片.網路信件......等,應先徵得作者同意或註明出處,如此就屬合法取用;而不會犯法......請想想看,如果你的智慧結晶被別人盜用,你也會生氣的.當然,如果你願意以你的創作或發明和別人分享也是一件很開心的事.但是~不是多數人都喜歡跟人無條件分享的;因為有些人靠文字或圖片創作吃飯呀!!
如果大家喜歡艾玲ㄉ文章;歡迎自行取用囉~因為我不是以寫文章混飯吃的人.....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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