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檢察署按鈴申告~告前男友詐欺罪.之前事務官在庭上就已說過詐欺確立準備要起訴,但今天接到公文上卻說不起訴處分書
95-12月我父母過世時,親戚及家人都勸我不要跟他在一起(交往快一年),而他想盡辦法博取我對他的信任後離間我與弟妹的感情,明知道我深陷父母雙亡的背痛中還常跟我說夢到我媽,還是在我家看到我爸媽的靈魂等等,讓我更放不下終日跑宮壇廟宇,
某天跟我說我自己有車,我住苗栗他住彰化,每次他要回去都要跟我借車不方便,叫我買喜美的手排車給他開,我說鈑金太薄,他開車快危險性高不願買,他就想盡辦法軟硬兼施就是要我買給他,最後甚至說十幾萬而以我都不願意,我把錢看得比他重要等等,沒辦法才買給他(他自己認識的朋友介紹的),後來開沒多久就說他不想開了(那種車15萬9誰會買呀?)幸好自己親弟弟要買車,只好賣弟弟10萬(最後我才知道弟弟是拿15萬,其中5萬被他拿走卻沒說),之後又說他喜歡跑網咖,如果要他多點時間陪我,提議開一間網咖,這樣可以賺錢每天他又不會亂跑又有時間陪我等等,這期間天天拿開店做藉口不上班每天跑網咖說要勘察網咖市場(最後是我三舅知道後擋下來的),
96-6月提議我收養小孩(那時我離婚四年,我也說過我無法忘記那兩個兒子還打監護權官司),收養的小孩抱回那天早上我爺爺去世,出殯前一天晚上又跟我說要去南投帶朋友上來幫忙,卻在凌晨五點多酒駕出車禍,駕駛人是他表弟叫另一個沒喝酒的朋友冒充駕駛人,那台新車不到三年的三菱1800c.c剛繳完車貸沒多久就這樣沒了,他表弟也沒賠償,我罵他明知有要事處理為何喝酒還把車借他表弟開,他卻惱羞成怒說是我叫他去載朋友上來幫忙才會出事的,不能全怪他,
之後他又帶表弟跟我借三十萬理由是投資開賭場,我不認識他表弟還撞毀我的車,並且認為他表弟年紀輕無法償還該如何要回錢)他說就算我不相信他表弟也要相信他爸爸,如果他不還就去叫他爸跟他爸說,還說表弟很怕他爸(他常跟我說表弟的爸爸是地方角頭很兇,親戚都是流氓家族)又以我希望他找個工作為由,甚至還說三十萬事他表弟借的,借錢的條件還說賭場賺錢就按時分紅給我們,賠錢就算他們的,)總之一定會把三十萬還我們不會讓我們吃虧,...就是要我拿三十萬借他表弟一起合股投資長期讓他至少有收入,,當天提領現金6萬交給他表弟,並約定第二天載來苗栗一趟拿其餘24萬,但我認為代這麼多現金在身上不安全又要他多跑一趟太麻煩,所以想匯款過去就好!可是前男友卻堅持要我去提領現金,還說他表弟有事來竹南剛好順路不會麻煩...,就是不要讓我匯款過去,,之後沒多久就聽他說無法經營了,後來沒照約定還錢我叫他去處理時,扯到後面卻聽說是表弟的朋友早拿10萬還了只欠20萬,而我沒拿到那10萬,最後協議等表弟退伍後每月還一萬,後來我們98年一月簽一百多萬借據給我後分手,他聯合表弟跟朋友(都是他帶來拍胸脯擔保會負責才借出去的)一起賴債,還以黑道來壓我不準去討債
這件事沒多久後我把心全放在照顧小孩身上(小孩才出生五天),他卻又說我只關心小孩完全忽略他,就我說他想去以前台中拜把兄弟那裡做賭場圍事,跟我吵了很久最後帶我小弟跟他朋友,跟我要了三萬生活費後去台中,這期間常找理由跟我拿錢,某天還說他要拿10萬投資賭場,吵了很久還是拿去了,後來他跟我小弟為錢爭吵時,我才知道他背著我叫我小弟拿20萬投資還一再保證,沒多久我小弟聽裡面的人說錢根本沒有他們投資的錢而找他理論時,我才知道這件事,9月搬回來這三個月間沒拿半毛錢給我,還不斷找理由要錢去台中,知 後還帶朋友來我家住,吃飯.娛樂.抽菸喝酒為士比尤其是檳榔全部都是花我的,還經常借錢,他領錢還個一兩千卻又五千一萬的借,有次我不願再借,某天帶朋友來房間說女友要開刀,不開刀會死的救命的錢來騙我三萬元,爾後我像他朋友催討借款時,他們兩人為了錢互扯對方後腿,我才得知原來當初他朋友跟我借走三萬時,他就馬上跟他朋友拿走一萬,其餘2萬他朋友拿去請朋友吃飯.唱歌.喝酒,而前男友也知道這件事,唱歌.喝酒他也有份(他朋友跟我說的.還說剩下那2萬要算一人一半),請問他這樣算詐欺嗎?
交往共三年,95-一月初交往時他有詐欺案的進行中,沒錢請律師,他裝可憐然後讓我自己自願八大場所上班,而每天賺的錢都交給他,在外的租金.交通費.飲食費.通話費.家人的節日慶祝費用,甚至律師費,就連他每個月繳回去給他的爸的一萬也是叫我拿給他的,而他那時有在彈簧床工廠上班座送貨司機,每個月繳的錢卻都跟我說要還朋友之前欠的錢,交往一年在95-12-29我父母往生後我身上分到三百萬現金,而他對我的金錢狀況清清楚楚,他為了證明跟我再一起不是為了錢,之後一年的時間之久,常跟我說辦喪期間他有拿薪水:"現金"十萬(父母過世前兩個月,95-10-12月他跟我弟弟去朋友那做高速公路的工程薪水較多),交給我妹貼補辦喪期間所急需的費用,想證明他對我家的付出及跟我在一起不是為了錢(因為父母過世後,很多親戚長輩及弟妹都說他跟我在一起是為了錢,不斷勸我離開他)而我也想不起來當初為何寧願選擇相信他,也不相信二妹的反駁,(身邊週遭的人都懷疑我是不是被對方放了符)甚至年底開庭期間,他提這件事情想證明他也有拿錢幫我們家裡處理事情,而我的個性他也很了解~就是我不確定的事情我也不敢否認,因此事務官問我時,我還傻傻的回說:好像有這件事情,但不像他說的匯到我的戶頭,我記得是拿現金給我妹妹(交往說是拿現金給我妹,卻堅持跟事務官說他是用匯的),而不是像他說的匯到戶頭,這點我可以很確定~因為我的戶頭根本沒有匯進來的十萬元這筆錢,那次開庭結束後我一直回想這件事情,也發覺真的很可疑,於是打電話問他之前那個朋友(他朋友是股東之一)後來才真正搞清楚!原來他跟事務官說的那筆十萬,其實是一筆5000一筆25000,而且是在我父母過是前所匯的款項,那時他是為了證明給我父母看而匯的款項(因為父母當初很反對他跟我交往),結果證明那十萬元更本是無中生有的
95年一月剛交往就拿他官司的事情,叫我去八大上班所賺的錢都是交給他,房租.所有開銷.甚至律師費.家用費一萬都是我上班賺來的~而他的薪水都說要還以前跟朋友借的錢,我上夜班無法了解他白天上班的狀況!
, 而他卻在庭上說我跟她剛交往時那時我沒錢都是他工作賺來的錢,而我今天打電話問他以前的老闆時,他老闆也說他上班常請假也常預支現金,他確實有騙我很多很多的錢,甚至他股東的朋友還跟我說他出獄後(97-3月-8月服刑)還曾多次找他借錢,理由是我在他入獄期間跟高利貸借錢,討債找他要錢沒辦法只好借錢幫我還) 他甚至跟事務官說還上知識網及到我的布落格留言說;他出獄後有包油漆工程每個月所賺的錢都交給我!他身上只帶2000結果我還一直跟他要錢,到最後我還以要他給我一個保證來騙取他簽一百多萬的借據給我,他為了證明對我的愛簽給我,沒想到我卻翻臉告她詐欺,事實上是我一開始確實是說要他給我保證!但他當時卻又回我說:那是我自己心肝營願拿給他的,為什麼要簽借據給我?而我拿出列好的一百多萬的明細,並提出他騙我的款項,問他到底跟我騙了這麼多錢拿去做甚麼,並強調我已經打電話去證明了,他才說要他簽借據給我可以~條件是分手,要人要錢讓我自己做決定,而我最後還是選擇借據,但他卻堅持不簽本票給我,其實他出獄後,那時我騙她我身上剩餘的錢都花光了,因為他當月的通話費高達一萬多(出獄後他搬回家住就很少連絡都以工作忙為藉口)出獄後到簽借據那天半年之久,見面總共不超過五次~且只有匯一次7500給我,而他簽借據的條件是分手,但他之後不斷找藉口要跟我拿之前我幫他保的基金(一期6000都是從我戶頭直接扣所以帳戶有證據,因他知道退到基金至少還有一萬多可領,於是就想盡各種理由甚至拿死來博取同情要我拿給他,但我那時已經猜到他只是要拐我把基金拿給他變換現金,其實根本不可能會還我所以沒拿給他,最後他翻臉開始否認借據的事情,堅稱是被我所騙才簽的,
我跟他交往三年太多可說,原本一直以為他不擅說謊.對我沒任何心機,98-1月最後他以分手為條件而簽借據給我,後來他不只自己不還錢還聯合表弟跟朋友一起賴債,還拿黑道威脅我(有訊息證明)98-4月他老婆(一月簽借據三月跟別人結婚,十月生小孩還說簽借據是為了證明愛我~您相信嗎?)在我布落格匿名留言說我帶一個小孩到處騙男人的錢還說我死愛錢...等等,我沒得罪別人想也知道是他叫人留的,所以10月收齊證據後按鈴申告,開庭才知道原來她已經結婚生小孩,他說為了證明對我的愛給我保障,才簽借據給我說法根本不合邏輯,這期間每次開庭還要面對他大言不慚的說謊扭曲事實,以為我一定可以討回一個公道,年底前原本傳完我弟跟他朋友做證之後,已經說詐欺確立要起訴,之後我有補送一些證據上去,一直到昨天卻收到不起訴處分的公文~我思緒真的很亂,無法正常思考~還有很多他騙我的事情,而且我都可以提出證據(服刑期間的親筆信,手機訊息.存簿明細.通聯記錄.借據.借據明細)原本就說詐欺確立為何不開庭就說不起訴了~我必須在七日內提出不服之理由,這一連串的打擊~加上整理資料找證據時又發現更多疑點且一一證實後,發現他似乎從一開始交往就開始騙我了!我只要一想到原來三年的枕邊人事這麼可怕,從頭到尾用盡心機對我時,我的精神就快崩潰了,麻煩懂法律的人幫幫我好嗎?因為我只有幾天時間真的很趕~所以如果能夠有時間聽我說前因後果在分析給我聽,幫我找出疑點讓我能提出讓法院駁回,如果能幫我寫狀紙那更好(我因為他的關係不只沒錢還搞到負債十幾萬真的沒錢請律師,)~雖然我知道不太可能,但還是希望有善心的法律界的律師或法官,至少可以幫我分析找疑點,教我如何寫陳述重點,因為我每次陳述都寫10張以上,說一堆廢話,事務官還不止一次跟我說他覺得我們是男女朋友因感情心甘情願贈與的,所以我的官司打得很辛苦~難道這就是我該有的報應嗎?我真的很不甘願就因為曾是男女朋友!所以我說再多都被認為是心甘情願贈與的~那法律的正義何在?檢察官調查事實真相的義務又何在?如果這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那要法律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