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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裏誰也沒有資格嫌棄誰<2>
作者: 愛吃草莓胖胖妞 日期: 2011.03.16  天氣:  心情:
我常聽到有些人玩笑性地在背後調侃或批評自己的另一半,這總會讓我不太高興。情人或夫妻之間,難免會有摩擦衝突,偶爾的情緒不快所導致的牢騷抱怨倒無可厚非,可若是長期性如此,我就很想問一句:“請問,既然你如此不滿,為什麼還要跟對方在一起?”最可惡的是挑剔對方身材或長相的,我也會忍不住想問:“請你去照照鏡子,你有什麼資格嫌棄對方呢?

  人總是只看見別人的缺點,瞧不見自己的。甚至,“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地膨脹別人的瑕疵,忽略自己其實也不完美。於是,衡量別人與自己的,其實是兩把不同的尺,這就導致了讓人詬病的自以為是,最後,自己怨天尤人,感嘆找不到更好的對象,而不懂得珍惜早已握在手中的幸福。


  坦白說,沒有人理所當然應該愛著什麼人的。愛情,很難完全隨心所欲,你有缺點有優點,對方自然也是。愛情應該是喜歡對方的優點,同時也包容對方的缺點。只是,我們總是只看見自己的委屈,總是只注意到我們在包容對方,卻忘了對方或許更委屈地包容著我們更多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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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9 15:50
他, 52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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