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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抱著你...才知道
作者: 小風 日期: 2008.08.27  天氣:  心情:

1.抱著你...才知道


「有人說大多數的女人,都是先愛上愛情,才愛上男人的。」妳說。


「那妳是哪種女人?」我問。


「我是先愛上了自由,才愛上愛情的。」妳回答。


「我要的愛情就像放風箏,你是放風箏的人,我就是那風箏。


風箏是屬於廣大天空的,是自由不受拘束的,但是,只要你需要我,一收線,我就會回到你身邊。


只想把風箏放在身邊的男人,風箏也就不是風箏了。」妳說。


因此,愛上妳,我學會不嫉妒,因為我不能成為妳口中「自私的只想綁住女人」的男人。


所以,我必須在看著妳和另一個男人親暱談笑時,適時的微笑。


儘管我的心已經像一條絞乾的手帕,被擰了再擰,扭了再扭,也不敢喊痛。


儘管我的嘴角像掛了千金重的砝碼,也得費盡心力的揚起一點笑意。


然後說:「原來是妳的高中同學啊!難怪你們的感情那麼好。」


「是啊!」妳還給了我一個天使般的燦爛笑容。


愛上妳,我學會不擔憂,因為我不能成為「不信任妳」的男人。


所以,在深夜一兩點,妳終於回家時,我不能問妳:「妳到底去了那裡?怎麼現在才回來?」


儘管我剛剛是那樣的坐立難安,緊抱著時鐘望著窗外開門又關門,儘管我恐懼的滿腦是妳車禍血流滿地
的情景,還想著如果只是妳和男孩子玩得太晚了就好了。


但是,我只是坐在沙發上拿著報紙,對著妳笑:「妳一定累了。早點睡吧!」


謝謝妳,因為我愛上妳,我才能成為最自由的男人。


不必擔心妳會抓著我聞身上是否有女人的香水味,不必編出任何晚歸的藉口, 我可以大大方方的和過去的女朋友喝茶,因為妳說:「男人也可以有女性朋友。」


但是我心裡卻想著:不知妳現在和哪個男生在一起?


我也可以和公司客戶聊到深夜,因為妳說:「我相信你,這是你的工作。」


但是我心裡焦慮著:不知妳回到家了沒?


然而,我必須記著:妳是風箏,一個自由的風箏,我不能成為綁住妳的男人。


今晚,我的車子故障了,半夜三點才回到家。


我看到了妳,淚流滿面,焦慮不安的妳,是我從沒有見過的。


妳撲進我懷裡,哽咽地直說:「嚇死我了,你到哪裡去了? 連通電話也不打回來,我打電話問遍你所有的朋友,可是……」然後妳又哭了。


我心疼地摟住妳,奇怪這些話怎麼如此熟悉,這也是我每天每天都想對妳講的話啊!


「我不曉得妳會這麼擔心。」我說。


「我當然擔心,我擔心死了,因為你是我最愛的人啊! 為什麼,你從來不擔心我,不問我去哪裡了呢?」妳說。


我愕然了。「我以為妳喜歡自由。」


妳好委屈的望著我。


「我是喜歡自由啊!但是飛得再高再遠的風箏,也有想休息的時候。 你只會放風箏,卻忘了收風箏。

有你的支持,休息過後的風箏才能飛得更高更遠啊! 難道你忍心讓風箏一個人孤獨的在天上飛?」


我抱著妳,突然間明白自己是世界上最傻的放風箏的人。


放風箏的自由,我現在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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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是愛我還是需要我?





著名的心理學家弗格姆(E.Fromm)在他的名著(愛的藝術)中有這麼一句名言:不成熟的愛是「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而成熟的愛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一個人付出的愛是不是成熟,從他最原始的動機與表達得到驗證。

如果是基於需要(例如:因為我孤單、寂寞,所以我需要你陪我與安慰),那麼他所說的愛其實不是真愛,而是一種條件的需索卻假冒愛的名義。

這假愛的鑑別非常容易,就是當他的需求已得到滿足。(例如:因為你的陪伴安慰,他已不再感到寂寞),便會對你的存在覺得多餘與厭煩。

所以,當你的情人打電話給你,訴說他見不著你的日子真是茶不思飯不想,而求你趕過去給他看看的時候,你且慢高興.因為說穿了,他只是要你去給他下飯罷了!他只是需要你,那裡是愛你呢!

而真正的愛是無條件的自由付出,所謂需要,其實只是一種邀請:他需要一個人和他共同完成這樁愛的事實,所以他對你提出邀請了。

而這樣的真愛也很容易鑑別,就是當你對他的邀請婉拒甚至只是沉吟的時候,他立刻就能尊重你的意願而停步,而不會死追活纏,非要你答應才甘心。

何以故?只因他並不是荏弱的人格需要你去支持,而是秉其人格的獨立堅強,願邀你分享他生命的美好時光。

因此我們說愛的第一要義就是自由,這一方面是指愛的付出應當基於自由意志,而別無潛在的陰暗動機。

一方面則是指對對方人格自由的充分尊重,而不在付出的愛上面附帶有渴想、期望、要求乃至逼迫的壓力。

而真的相愛是一種愉悅甜美的經驗,而不是互相剝削的債務。

但許多情人的相處卻總是從無私的愉悅始,而以沉重的負擔終。

情人總忍不住想用對方的束縛來保障自己的安全,卻不知只會帶來更多的煩憂。

而一個願意對方完全自由的人,又有誰捨得離棄?

只是道理雖然簡明,當事到臨頭,總是不容易做到罷了!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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