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43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302674
火熱男找交往對象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這還算手機嗎?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家聚照片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好康到相報
作者:
火熱男找交往對象
日期: 2004.08.18 天氣:
心情:
中獎時之節稅方法---這太太太重要了
你知道嗎?
當樂透(或發票)中獎人兌領肆獎以上的人須繳20%的稅,也就是中四個號碼
,如果可得4000元,須扣800元的稅,實領3200元!
之前我有一個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朋友,他買彩券中獎情形如上述,卻只扣
400元的稅,WHY??
他表示,我國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中第八類明文規定,"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的
成本准予減除",此表示中獎所得額可以減除成本後的淨額繳納所得稅,所以他花2000元
買彩券,4000-2000=2000...為所得淨額,2000*20%=400...為稅!!
當時連銀行的人也不清楚有這樣的規定...
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因為法律不會提醒你,那是屬於自己的權利,他們只會
告知你應盡的義務就是繳稅,至於你的權利應由你自己掌握!
更何況法條中明寫''...准予減除'',表示如果你有提出證明者(就是當期所有
自己購買的彩券單),當然允許你扣除成本,因為並不是寫"...應予減除",所以就算你
不知法律而喪失自己的權利,那只好自己負責了!!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
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
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
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
綜合所得總額。
標籤:
瀏覽次數:
106
人氣指數:
6086
累積鼓勵:
299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這還算手機嗎?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家聚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