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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過;就已經足夠
作者: "韓"DJ@Fek 日期: 2009.10.19  天氣:  心情:

愛過;就已經足夠 ((文章來自網路流傳))



 


愛、每個人都想渴求


渴求去愛的滋味、渴求被愛的滋味。


但又有多少人真的、真的懂得去愛?




一對情侶,


熱戀時,無論眼前、眼中、眼底、有的是對方


總當身邊的人都不存在,


倆口子活在自己的世界裏。


好友的意見不接受、而且還會周圍數(好友)的不是。


因為戀情,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褔、最幸運的人。


因為戀情,覺得自己並不是自己所想得那麼的糟糕,


因為戀情,你會覺得他/她是最好的,


因為戀情,你會覺得他/她的聲音是最動聽的。



失戀時, 無論眼前、眼中、眼底、有的是文字,


有著恨、後悔、妒忌、一大堆傷感的文字。



恨‧‧


是令到對方的距離拉得更遠,


當著彼此是仇人、覺得他/她是欠了你的。


恨的同時;


你已經把之前的甜蜜、快樂、開心、幸福的片段已忘記得一干二淨,


忘記你們一起時的回憶。



後悔‧‧


是最難受的、最不可以原諒自己的,


看著對方,你會想著自己當初為何要這樣做,


聽著對方的聲音,你會覺得自己走錯了一步,


看著對方跟你擦身而過,你就真的知道自己完完全全做錯了。


知道自己真的錯了時,淚水、已不停地向你投訴。



而妒忌‧‧


是令到自己想法更加極端的,


妒忌一個人,


會隨著一分一秒的流逝而說出一句幾句甚至幾十句的壞話,


在好友面前力訴對方的不是,


令到別人覺得是他/她的恨心、玩弄感情。



失戀時,總會見到失戀者自暴自棄,


覺得全世界都欠了他/她的一樣,


因為失戀,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運的人,


因為失戀,覺得自己不值得有著幸福兩個字掛在身邊,


因為失戀,覺得自己比平時想得更糟糕的十倍,


因為失戀,你會覺得他/她的聲音最煩厭。



其實,失戀真的要這樣子嗎?


承認,傷心是一定有的,可惜是一定有的,


但不明白,為甚麼一定會去恨、去妒忌這種方式去表達?


為甚麼不能真的放開自己、放開對方?



愛一個人;是要著對方開心,


就算分開;你仍愛著他/她,你難道不是想他/她開開心心嗎?


他/她找到自己值得愛的人,你不會替他/她感到幸福嗎?



有人總是說,不要為了一棵樹而放棄整個森林,


我覺得,懂得這樣說的,


其實是傷得更深,痛得更深的,


又或者,你並不是那麼的愛他/她。



一段感情,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不要為了讓自己好過點而去做一些令到對方受到困擾的事。



過了期的感情,不要對它存在著任何想挽留的意識,


若然大家彼此愛著對方、沒有任何問題的話,


你們的戀情,根本不會出現「挽留」這兩個字。



所以,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讓大家重新從快樂這個角度出發,


尋找下一段更美好的童話,


只有上段童話結束、才有下段的開始,


而我們應該在上段童話劃上一個彼此都滿意的句號,


留下美好的回憶在心中,


這樣才是真的懂得─拎得起、放得低。


 


 


 



幸福是有妳所愛‧快樂是愛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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