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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發生的事情~坦然接受它吧...
作者: 李橘子 日期: 2008.06.12  天氣:  心情:
上週,花蓮有一起養女殺養母的事情,發生地點就在我家附近,令我更訝異更難過的是,那位殺養母的,竟然是我們高中的學妹,而且還是我很熟識的,當龐亨學弟跟我說這件事情時,我整個傻住,不相信,跑去看上週新聞.我不得不相信事實,也不得不接受,還記得幾周前跟學妹聊了一下,她說[學姐,你放暑假要和阿風毛毛麵麵她們回學校來看我們哦.]我說[沒問題的],誰知道隔沒幾週,妳卻做了這事情,妳要我去哪裡看妳啊?我們能見的到妳嗎?我們能進去裡面看妳嗎?我們是很想見你,但是又不忍心看到妳,雖然妳為妳做的事情負責而坐牢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還當妳是朋友,做朋友的怎麼會忍心自己的朋友在裡面呢?但我們又能如何?只能接受,妳知不知道阿風很難過?毛毛,我,也都很難過!

阿風:今天看了妳回我的網誌,我了解妳想哭的心情,當我聽到龐亨說這消息時,真的傻住了,跑去網路上找上週的新聞,確實是事實, 當時的我心裡突然好酸好酸,不敢相信,我也還記得去年要畢業之前,要離開學校時還碰了她一面,我還跟她說兩年後我要回來參加她的畢業典禮, 誰知到才過了一年就發生這樣的事情,她是一個很活潑,傻呼呼,天真無邪,善良的女孩,做了這種事情,我相信她一定不是真心的, 我真的好想親口聽她說一聲她只是一時失去理智,而不是真心預謀的,好想見她,回花蓮我們見的到她嗎? 還記得去年下學期時我和她同路線,常常一起搭校車,她家那個精舍就在我家附近,還有我們一團人幾乎每天下課ˋ午休ˋ夜輔,都在二樓電腦教室前聊天玩樂,那時候真的好開心,好喜歡一群朋友這樣聚在一起的那種感覺, 我還記得她每次只要一看到雅雯就很喜歡撲上去,也很喜歡鬧我,那段日子我們根本是無憂無慮,完全忘了大考的來臨,玩的很瘋! 雅雯跟我說,她很喜歡她,確實,我也是,喜歡這樣性格的人,到現在我都還一直很懷念著過去美好的時光,但是天不從人願,會發生的事情終究是發生了,我們也只能坦然接受了, 現在只希望她在裡面能夠知道錯,改過,以後多做點善事彌補她所犯下的過錯!妳也不要每天都心情不好,喝悶酒了!
我回花蓮,再找雅雯一起出來,我們一起去散散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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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14 01:03
他, 40歲,花蓮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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