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對於女性基督徒非常不容易過關(男性也許也是)~
就是婚姻對象,誰才是神所預備~
有一派
會認為:神知道我適合的,祂必預備
有一派認為(包括趙鏞基在電子書中提出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時
他強調是包括我們要明列清楚我們要的
他曾經歷家具,聖靈的說話,要他明列花色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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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和一位年長姐妹聊到她好友的經歷,真是如此
我以前也曾在小組知道一個姐妹的實證;
但也有非常忠心愛主倚靠主的
是上述第一類型
結果今那姐妹的最後end很讓我服氣
"神看我們的內心"
是呀~任何事似乎都是這樣
一面祂說祂是主
一面祂也給人選擇的權利
但再深入去了解
何謂"神看我們的內心呢?"
就是我們是要主
還是要主所賜的
這樣的結論好像就更清楚了
當我們要的是主(主其實已在小事上不斷試驗我們
比方那人有神賜福,突然有5萬元獎學金)
自己知道後是怎麼去看的
也許不是忌妒
只是好奇只是想知道我要怎樣做才能也有神這樣賜福
後來主光照
能與主自己親密豈不大於這些?
就像聖經所言聖靈所給任何恩賜
是聖靈隨從己意所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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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回到主題
有時候我們要的特質明細,可能不是神要製作我們生命的
有時我們生命須要越過考驗
有時是我們明細的不清
不過,我們會錯,神永遠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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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我們還可以這麼看
第2類的姐妹們對神的經歷還停在單純信心階段
所以神預備符合她(他)所明細的
但神在那他(她)身上的製作還是會出現在婚姻裡
因祂是主!!如:溝通模式/ 習慣/ 小孩教育....都是一種學習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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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在凱撒牧師的書中有提
總必須在婚前1000%印證確定是神預備的
之後在婚姻裡遇到風暴
才容易攜手面對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