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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念頭之間
作者: 妮雅 日期: 2007.05.25  天氣:  心情:

今天一位頭兒同事問我

如果可以選擇  你喜歡當個軍師或是帶兵打仗的人

我不加思索的說  我不喜歡帶兵

頭兒跟我說  你可以再想想

帶兵打仗可以實現自己的計畫

要擔負成敗  但相對很有成就感

他就設定自己的規劃是

在企業裡做出一番功績  一番成就

我想想  這些是他的  並不是我偏好的人生

我的心很小  生命也不是花在單一事件上

如果工作完全是自己興趣所在

我想我會不分日夜的投入

相對的  如果只是50% 那我也想發展不同的人生樂趣

不同年紀體驗出的生活樂趣  是截然不同的

辛苦工作一輩子  只為退休可以開始玩樂

那我覺得  即便玩樂也是一般般的玩樂

因為  年輕時沒有培養學會的「人生玩樂規則」

老了  又怎會知道HOW, WHAT TO PLAY 

人生的品味  是累積的

人生的樂趣  是培養的

所以  我的人生模式越來越明顯了

參與不同領域的知識  認識不同領域的人

交流後會激盪出一些不同的火花

那樣的嘗試  是非常有趣的

相對的  那些權勢或職位  對我來說  吸引力就很薄弱

透過別人的問題  逐一檢視自己的回覆  越來越發現自己的真實想望

這是一種自我思想的訓練  其實很有趣



晚上聽了一些法律的常識

法律  不會保護不懂法律的人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米蘭達法則)

「得保持緘默  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得選任辯護人」

意思是  面對訊問時  若自覺無法掌握有利點  得行使「緘默權」

千萬不要自作聰明  在十六小時內  機哩刮拉說一大堆

前後不一致的供詞  那就是  沒救了


民事重「舉證」所以阿

照相手機很重要

遇到麻煩(像車禍...)  先拍再說

不然  白的也會輸給黑的  唉


除非隱居  不然在江湖上行走

看來要學習的還真不少

那是保護自己跟週遭的人

免於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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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5-27 03:20
她, 42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15:55]:

你這兩句話好棒喔:)

 
時間:2007-05-26 13:16
他, 44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15:55]:

你 還是我:)

 
時間:2007-05-26 00:16
他, 99歲,南海諸島,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6 00:24]:

千萬不要這樣客氣 這陣子展露陽光面罷了
改天遇到灰色的我 應該也很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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