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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putain
作者: Rasiel 日期: 2007.05.24  天氣:  心情:
這裡禮拜日去台中
參加完彩妝會
因為手機費的事情
要跟前女友的媽媽見面
本來是想她媽會付那筆電話費
因為我敢保證那一定是她女兒打的
結果到了台中火車站後站
她媽邀我去警察局
我問她怎麼不直接去亞太呢
說什麼對她不利之類的話
後來好吧去警察局
到了之後才知道
原來她媽根本不想付這筆錢
連一半都不付出來
說什麼我自願給她手機打
明明我只是單純只是想聯絡方便
結果說女兒沒自制力
本來不想這樣就算了
因為我很煩
還說家裏的情況給我聽2萬養一家六口
什麼
要我同情喔
那誰同情我
我知道我每個朋友都很同情我
遇到這種女生
每次說到這件事
都一定會罵一個字
連我去亞太的店員
他也跟我說這個字

最後沒辦法
我投降了
因為調解委員會和警察都跟我說
對方都肯出來講了
也給了2000元
已經算不錯了
其實女方可以不理我
因為亞太的資料是填我的
所以最後還是找我
也說對方如果告騷擾之類的
那更慘
哇勒男女朋友會摟摟抱抱
還被說騷擾....
好吧
自認倒楣
而且很同意我朋友說得
怎樣的父母就教出怎樣的小孩
明明知道是自己女兒播打的電話
卻是這樣負責任
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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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我妹說她看到我前女友的照片本身就很不喜歡
還挺喜歡我第一任的 = =
不過我妹說記憶跟我第一任女友感覺挺想的
當然都很成熟
沒有第二任幼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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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6-02 09:18
她, 33歲,台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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