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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靈古堡Ⅳ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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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資格。
作者: 囍°珊珊☆ 日期: 2010.09.13  天氣:  心情:

怒...
會被氣到一個腦中風!!
快氣炸了

怎麼會有人這麼的....
這麼漫不經心 這麼毫不在乎 這麼的不以為然...
難道一切一切 用嘴巴說說就可以了嗎?
不用去付諸行動 去證明自己所說的那些話嘛?
用嘴巴說說 誰不會!?
要打嘴砲...不就只是打打而已 誰不會!

愛情是這麼簡單的嗎?

只會說 我也想妳...
老是重複這句 不膩?不累?不煩?不悶?
換點新詞或新招 好嗎!
既然是很想對方 不就是要讓對方知道嗎?
連個電話費都要這樣省? 說句我想妳~會花到一分鐘嘛?
就算不講電話,那傳個簡訊也很困難...?
MSN G通 碰不到人就沒辦法說?


藉口!
不要說這是原因 這是理由
都是藉口~


不要只會用嘴巴講
根本就 30歲不到...就只會用嘴巴說
比電視上那廣告的男人還不如~

人生70才開始 你30歲不到 就一腳已經踏進棺材裡了是吧!!


(( 這樣的你,有什麼資格要復合...? )) [X(]



、純粹情緒抒發...別太在意!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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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3 21:47
她, 34歲,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13 18:55
她, 34歲,新北市,出版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13 12:47
他, 43歲,彰化縣,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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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13 04:08
他, 41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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