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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的尾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年的上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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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捕獸夾!!
作者: 深紅眼淚\\\\ 日期: 2009.12.08  天氣:  心情:

今天快到公司的前一個轉彎,那邊以前是眷村,現在荒廢掉了,

所以總是有一些野狗狗在那排徊,但牠們也是很安份守己的,不會

刻意去追人咬人之類的~


今天看到了前幾天「二幫灰灰狗幫」的其中一隻狗狗~...

我看到真的很傻眼,機車當場停了下來,....

為什麼一隻灰灰狗的前腳,不見了一半,而上面卻還有一個

捕獸夾」夾上毛上面,看到了之後,真的是萬分的心疼,另一隻

灰灰狗也看著我,似乎在訴說的著:能幫幫我們嗎,好痛好痛



看了一下時間。。糟快遲到了。結果還是摸摸鼻子就先去上班了,

心裡真不是滋味,中午休息的時候~去找了找,但已經不在了。。

希望有善心的人仕,能幫幫牠們。看了好心痛,現在人應該很少

在使用捕獸夾了。必盡這裡是都市!!!不是山上,並有沒大老鼠

大山豬,就算有,用捕獸夾是「極不人道」的道具,為何到現在還是

合法的呢~~小弟在網上找到了一個狗狗被夾到的照片,看一下吧
























說明


一、        近年來以不人道的捕獸夾虐待動物事件頻傳

已在全台造成數百起流浪貓

狗四肢慘遭夾斷的案例,甚至連高雄市區、陽明山國家公園及

墾丁國家公園保護區內都出現捕獸夾。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狩獵動物,而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內竟然出現

具有強大殺傷力的陷阱性捕具,相關單位應加強巡邏,

落實國家公園之管理,依法懲處不法之獵捕行為。




二、        捕獸夾的放置,包括保育類動物(如台灣彌猴)、狗貓

甚至人類,都可能誤踩,造成重傷,且捕獸夾放置後也無法保證完全回收

,放置者很容易遺忘放置地點,致造成山區或都市中有越來越多的陷阱,

如同佈滿了傷人的地雷。被捕獸夾獵捕的流浪貓狗,

有些遭到捕獸器夾斷腿,

成為缺了一隻腳的殘障動物,有些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

有些則被誘捕籠困住而活活的餓死!
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明令禁用捕獸夾

歐盟也於1991年11月通過一項理事會規例

禁止使用夾住獸腿的捕獸器




三、        這些在文明國家早就被列管的「虐待動物工具」,

在台灣卻只要花幾十塊錢就可在一般的五金行輕易購得。

由於「凶器」的價格低廉、取得容易,以捕獸夾獵捕、

虐殺動物已變成一種娛樂、消遣、慘無人道的遊戲!據報導,

有些捕獸夾上不但印有大大的「台灣製」商標,甚至還寫著

中華民國優良企業商品」、「顧客滿意度金質獎」等斗大的廣告標語。

這些殘害、虐待動物的武器,在台灣居然能成為「優良企業商品

,實在是對台灣動物保護工作的一大諷刺。





四、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使用陷阱、

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野生動物。而以捕獸夾傷害流浪動物可否適用


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之規定恐有疑義。因此,特建請行政院相關
主管機關

,明令禁止
捕獸夾之使用

,以彌補保育漏洞,具體落實動物保護法「
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

之立法意旨,徹底杜絕虐待動物情事之發生!



感謝豬生貓狗養大提供的訊息【捕獸夾】 

一只不到四十元的捕獸夾銷售通路在一般的五金行即可購得 

但它造成的傷害與恐懼感是極其深遠的 

因捕獸夾會對不特定對象造成嚴重的傷害 

不僅已經殘害許多流浪貓、狗 

也可能傷害到保育類的野生動物甚至是人類誤踩重傷 

捕獸夾的設計是用來困住動物而不立刻將它殺死 

但卻讓受困的動物承受極大的痛苦與驚懼 

骨折、組織損傷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 

致死率極高
,國外先進國家早已禁用 

儘管日前立法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條文中明定使用捕獸夾、爆料物、毒物、電器氣等方式捕捉動物 

可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款的刑責 

但全台捕獸夾肆虐的案件仍不斷 

流浪狗除了需面對飢餓、疾病的試煉外 

還得面臨捕犬隊與香肉業者的追捕 

若再加上捕獸夾~更使他們生命遭到更大的威脅 

人啊人~真的需要趕盡殺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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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09 16:28
她, 37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09 22:56]:

沒錯!!!(正義感無限湧了出來。。。。暴...發啦)

這群人真是太沒良心了,我想心也是黑的吧~我一開始沒看清楚那隻狗狗還很像

我家的嗶啵a~MAX暴發啦啦啦啦。之常有陣子撿到一隻可愛的狗狗在流浪去驗晶片

可惜沒有就交給世聯會的人了。那隻狗身上啊。。都是蟲蟲我可是跟蟲大戰了一

小時才洗「半」乾淨,好可憐的狗狗,所以當流浪狗,已經很可憐了,請不要再

去打牠們的主意了。。沒錯要好好的對待他們,MY Friend~

 
時間:2009-12-08 22:52
她, 35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08 23:11]:

牠應該已經有好心的人收養了

只是受傷的腳牽動到”神經”可能無法恢復跟之前

一樣正常了~就比較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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