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近年來以不人道的捕獸夾虐待動物事件頻傳 ,已在全台造成數百起流浪貓 、狗四肢慘遭夾斷的案例,甚至連高雄市區、陽明山國家公園及 墾丁國家公園保護區內都出現捕獸夾。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狩獵動物,而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內竟然出現 了具有強大殺傷力的陷阱性捕具,相關單位應加強巡邏, 落實國家公園之管理,依法懲處不法之獵捕行為。
二、 捕獸夾的放置,包括保育類動物(如台灣彌猴)、狗貓、 甚至人類,都可能誤踩,造成重傷,且捕獸夾放置後也無法保證完全回收 ,放置者很容易遺忘放置地點,致造成山區或都市中有越來越多的陷阱, 如同佈滿了傷人的地雷。被捕獸夾獵捕的流浪貓狗, 有些遭到捕獸器夾斷腿, 成為缺了一隻腳的殘障動物,有些引發感染或併發症致死, 有些則被誘捕籠困住而活活的餓死!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明令禁用捕獸夾 ,歐盟也於1991年11月通過一項理事會規例 ,禁止使用夾住獸腿的捕獸器。
三、 這些在文明國家早就被列管的「虐待動物工具」, 在台灣卻只要花幾十塊錢就可在一般的五金行輕易購得。 由於「凶器」的價格低廉、取得容易,以捕獸夾獵捕、 虐殺動物已變成一種娛樂、消遣、慘無人道的遊戲!據報導, 有些捕獸夾上不但印有大大的「台灣製」商標,甚至還寫著 「中華民國優良企業商品」、「顧客滿意度金質獎」等斗大的廣告標語。 這些殘害、虐待動物的武器,在台灣居然能成為「優良企業商品」 ,實在是對台灣動物保護工作的一大諷刺。
四、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使用陷阱、 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野生動物。而以捕獸夾傷害流浪動物可否適用 《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之規定恐有疑義。因此,特建請行政院相關主管機關 ,明令禁止捕獸夾之使用 ,以彌補保育漏洞,具體落實動物保護法「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 之立法意旨,徹底杜絕虐待動物情事之發生! 感謝豬生貓狗養大提供的訊息【捕獸夾】 一只不到四十元的捕獸夾銷售通路在一般的五金行即可購得 但它造成的傷害與恐懼感是極其深遠的 因捕獸夾會對不特定對象造成嚴重的傷害 不僅已經殘害許多流浪貓、狗 也可能傷害到保育類的野生動物甚至是人類誤踩重傷 捕獸夾的設計是用來困住動物而不立刻將它殺死 但卻讓受困的動物承受極大的痛苦與驚懼 骨折、組織損傷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 致死率極高,國外先進國家早已禁用 儘管日前立法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條文中明定使用捕獸夾、爆料物、毒物、電器氣等方式捕捉動物 可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款的刑責 但全台捕獸夾肆虐的案件仍不斷 流浪狗除了需面對飢餓、疾病的試煉外 還得面臨捕犬隊與香肉業者的追捕 若再加上捕獸夾~更使他們生命遭到更大的威脅 人啊人~真的需要趕盡殺絕嗎?
沒錯!!!(正義感無限湧了出來。。。。暴...發啦) 這群人真是太沒良心了,我想心也是黑的吧~我一開始沒看清楚那隻狗狗還很像 我家的嗶啵a~MAX暴發啦啦啦啦。之常有陣子撿到一隻可愛的狗狗在流浪去驗晶片 可惜沒有就交給世聯會的人了。那隻狗身上啊。。都是蟲蟲我可是跟蟲大戰了一 小時才洗「半」乾淨,好可憐的狗狗,所以當流浪狗,已經很可憐了,請不要再 去打牠們的主意了。。沒錯要好好的對待他們,MY Friend~
牠應該已經有好心的人收養了 只是受傷的腳牽動到”神經”可能無法恢復跟之前 一樣正常了~就比較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