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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第三十話 自我
作者: 小少 日期: 2010.11.20  天氣:  心情:

也許是因為天生雙子的個性潛在因子做祟

也許是我從不去否決任何人的存在價值

對於我的觀念而言

我是從不輕易的去否決任何人

我認為 每個人都有它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而非本人的我們 又有什麼資格對他人去做定論

也許 他有無奈和無法說出口的難處

當我們用自我標準去評價他人的同時

相對的也在貶低自己的風度和眼界

還記得印象中有句話叫做 

當我們否決別人的同時 也間接的也否決了自己

我交友的空間十分的跳tone

可能前一小時 和某某廠商在某間會議室裡開會

後一小時 和一個地痞流氓坐在一起談天說地

再後一小時可能和一位病人在推廣輔具

其實人與人之間需要的不是包容和相處

而是需要瞭解彼此需求而已

還記得有一次 在臨床實習中遇見一位孩子

因為販賣藥品而進去服刑

但是它本身是不碰藥品的人

而當我進一步在心理諮詢室詢問他原因時

我才發現 這個孩子的因母親罹患某種癌症 

目前正在本願接受化療

因家中小時候是母親撫養她長大成人

而舉目無親的他 未成年的他

短時間內需要大筆的資金來為母親做化療

所以他才會鋌而走險的私自運毒

這時候 是生命重要 還是法律重要?

所以 千萬不要去評論任何一份生命的價值

因為 我們唯一夠資格評論的只有

屬於自己的自己!!尊重別人 也就是尊重自己!

我們每個人都是從小到大

在每個不同時間點面臨不同的抉擇

造成某些影響留下某些悔恨

也許 淺顯易見 也許 船過水無痕

但那又怎麼樣? 

無論結果好壞 做出決定的都是我們自己

是我們自己主宰了一切,各位朋友

我真正想說的是

人生不只比小說漫長而已 

人生也比小說還精采 而你的人生

比任何人的都精彩

不要相信我 但你(妳)要相信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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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1 13:39
他, 4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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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1 09:13
她, 83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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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0 21:47
他, 46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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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0 15:24
他, 4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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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0 14:08
她, 38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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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0 10:40
她, 35歲,新竹縣,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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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0 08:30
她, 4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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