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初放上去時是剛結婚時 畢竟也經過好幾年 婚姻想要很久畢竟是很難的一件事吧? 或許當初不該讓他負責 吧?
不能怪愛寓管理員吧?當初我掛上去的幸福宣言時,是我跟老公剛結婚時掛上去的,確實那段時間真的叫苦盡甘來的愛囉,也給大家一個警示吧?至少不會再笨第二次吧?對公的無情,或者如何,會離婚一定兩人之間有問題,不能怪其他人等等,但又如何呢?我永遠比他成熟會想,但那是很累人的事,兩人因溝通不和而分開是一定的,他不會想那麼我選擇放手
還好吧?緣份吧?我也碰到一個不錯的男人囉!反正就祝福彼此吧?他如何我都不想知道,我頂多祝福他囉!原本那時想要鬧到法院離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