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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醒了...別賴床!!
作者: 路邊的NPC 日期: 2007.12.11  天氣:  心情:

愛情醒了別賴床/ 吳若權

當發現理智已經清楚到足以克制自己的時候,就不要再對模模糊糊的情緒眷惜。

道理很簡單─愛情醒了,別賴床!該是起來梳洗的時候,請勇敢迎接全新的每一天吧!

許多年以來,她清楚地知道,他一直都對她很好。不計得失地付出、無怨無悔地等待、別無所求地祝福…這一切,她都知道。

感情的列車,一班過了一班,她常常問自己:「是自己個性太孤僻,還是選擇伴侶的條件太挑剔?為什麼對每個追求者都看不順眼?」身邊幾位好朋友都有了值得一生相守的伴侶,唯獨自己仍在尋尋覓覓。而驀然回首時,只有他還在生命的角落,對她扮演「守著陽光、守著你」的角色。

聽見愛情的警鐘響起,六神無主的她,無由分辨訊號的意義。
 
很多朋友都勸她:「不要再ㄍ一ㄥ了吧!(意味:因為愛面子而做無謂的堅持)」她也幾度動搖心念地想:

「也許,我該接受他的感情。」但是,始終無法真正說服自己,拆去心中「我和他並不合適」的藩籬。

「也許,我只是習慣身邊有他的這種感覺而已吧!」在陷入模糊的情網之前,她的耳畔有理智的鼓聲,節奏明快地敲著:「不能只愛上他對我的好!」讓她不得不醒過來。

七分清醒後,繼續賴床睡大頭覺的結果,必然是噩夢連連夢幻般的愛情,猶如美麗的玫瑰花床,總是令人眷戀,捨不得趕快清醒。
 
尤其,在寤寐之間特別容易令人想多賴床一會兒。
 
但是,有經驗的人都知道,七分清醒之後,繼續賴床睡大頭覺的結果,必然是噩夢連連。好不容易掙脫噩夢,清醒了以後,足夠讓你頭痛個老半天。

兩個人,談戀愛,固然多少需要一點點感情上的衝動。但發現理智已經清楚到足以克制自己的時候,就不要再對模模糊糊的情緒眷惜。
 
道理很簡單-愛情醒了,別賴床!

該是起來梳洗的時候,請勇敢迎接全新的每一天吧!

世間男男女女常在愛與不愛、留下或離開的灰色地帶中徘徊,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雞啼破曉。
 
其實,當心中的鬧鐘已經響起下列的鈴聲,你應該很有警覺性地激勵自己:該起床了!

●雖然,他很喜歡我;但是,我並不真的喜歡他。
●雖然,我們很有話聊,像好朋友一般;但是,我對他連一點點性的聯想都沒有。
●雖然,我們的確已經「在一起」很多年了;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再耗下去,也不會有結果。
●雖然,我已經決定和他分手;但是,我就是遲遲開不了口,更何況我一主動開口,他絕對會苦苦哀求我回頭。

當感情疲憊,誰都想多睡一會兒;
 
但請選一張不會賴出問題的床有的時候,我們會不自覺地想霸佔住一張床、想多賴床幾分鐘,這並不是因為它真的很好睡,而是因為我們不願醒來,不肯面對真實的世界。

當生命累了、當感情疲憊,誰都想多睡一會兒。這是人之常情,可以體會。
 
但是,請你千萬仔細選一張不會賴出問題的床,例如:親情、友誼、旅行、休閒等,都可以任由你賴床,多躺一會兒。

愛情,這張床,是賴不得的。

你不能因為沒有人可以令你真心的付出愛,就隨便賴在一個你明明不愛的人身上,也不能因為找不到另一個備胎,就賴在一段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感情上,捨不得離開。

兩者都是傷人害己的事。

賴床,固然不費吹灰之力地寵愛了自己一時的惰性,但清醒後想想-除了浪費時間、耽誤事情之外,還會有什麼好處呢?

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說:「人生,就像參加宴會一樣,不要喝得太多。在喉嚨未乾前就離開,最為理想。」
 
我想,愛情也是一樣吧!與其等到油盡燈枯了,才醒覺。

到這已經是曲終人散的時刻,不如趁著微光餘溫猶存,好好地互道珍重。

文章摘於「鰻魚的願望」、吳若權著、圓神文化出版





非你莫屬(東方茱麗葉-片尾曲)
曲:TANK 詞:陳信廷 編曲:洪敬堯

懂得讓我微笑的人 再沒有誰比你有天份
輕易闖進我的心門 明天的美夢你完成

整個宇宙 浩瀚無邊的盡頭 每顆渺小星球 全都繞著你走

愛我 非你莫屬 我只願 守護 由你給我的幸福
愛我 非你莫屬 也許會 笑著哭 但那人是你所以 不怕苦

懂得讓我流淚的人 給的感動一定是最深
在我心中留下傷痕 你同時點亮了星辰

那麼多相遇 偏偏只和你 天造地設般產生奇蹟 哦~
我心的縫隙 我想除了你 任誰也無法填補這空虛

但那人是你所以不怕苦 我不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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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12 08:46
她, 45歲,基隆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2 20:17]:

很高興妳也會喜歡
這首歌我也很喜歡說^^

 
時間:2007-12-12 00:30
他, 49歲,新北市,旅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2 20:12]:

謝謝^^

 
時間:2007-12-11 22:58
她, 50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2 20:16]:

是啊
其實現在很多社會問題就是這樣發生的
很多女生在離婚後或是某些原因
都常會跟一個條件很差
甚至有暴力、吸毒、酗酒行為的人在一起
這種寧爛勿缺的想法實在很要不得

 
時間:2007-12-11 22:02
她,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22:04]:

Q_Q
青菜~都好啦

 
時間:2007-12-11 21:34
她,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21:42]:

Q_Q
妳.....
記得留隻腿給我^Q^

 
時間:2007-12-11 21:16
她,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21:28]:

那是要叫妳起床用滴
妳怎麼就抓企煮掉咧Q_Q

 
時間:2007-12-11 20:54
她,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21:12]:

那我去抓隻咕咕雞給妳好了

 
時間:2007-12-11 20:51
她,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11 20:52]:

要幫妳調鬧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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