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312033
 喬~團購援交勿擾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張信哲–過火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事後諸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捷運...殺人
作者: 喬~團購援交勿擾 日期: 2014.05.21  天氣:  心情:
這種人真是可惡,確實應該要判死刑
他如果死,不會自己去死喔!



所謂的大事,竟然是這種事

他的確是在歷史留名了

只不過是臭名﹙偏偏他名字剛好是一個「捷」﹚



別人的命難道是他可以掌控嗎?

他以為他是誰?上帝嗎?



說真的,一顆子彈並太便宜他了

應該要先鞭刑,再灑鹽

執行死刑時,先四肢都各一槍

最後再送他上路

﹙啊!好像很殘忍的樣子﹚

不過,對於這種精神有問題的人

剛好而已,讓他嚐嚐被害人及家屬的痛苦



唉!想想就好!台灣的法院,很少判死刑的
標籤:
瀏覽次數:91    人氣指數:491    累積鼓勵: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張信哲–過火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事後諸葛
 
住戶回應
 
時間:2014-05-21 20:41
她, 55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