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胡欣男/桃園報導】
桃園縣警局偵查佐王雲輝、劉建國、軍檢主任檢察官楊萬郁與歐諭達等,去年底在餐廳聚餐,疑因超過打烊時間被餐廳趕人,進而引發糾紛,稍晚即有黑衣人持棍棒、鐵條將餐廳砸個稀爛。事後,王要砸店的廿多名學生每人賠十萬給餐廳,學生家長憤向調查站檢舉。
王雲輝昨日以被告身分被檢調約談,訊後廿萬元交保;劉建國、楊萬郁涉足不正當場所,暫列為證人,晚間訊後飭回;至於關鍵的歐諭達目前人在大陸,正設法傳他回台釐清案情。
檢調指出,王雲輝(卅九歲)、劉建國(四十歲)等桃園縣警局警員因潛水興趣組成「粉鳥潛水協會」,去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午,協會在內壢海豐餐廳聚餐,席間邀請王的國小同學歐諭達、楊萬郁參加,用餐至三時許,餐廳告知晚間還有喜宴須整理收拾餐具,王雲輝等認為被驅趕,大為不悅。
王怒罵服務生:「我們是警察局的人,你們餐廳不想再開了嗎?」還嗆說「不信的話會派人來站崗」;歐則恐嚇說:「我認識天道盟的人,會讓你們店開不下去!」服務生畏懼不敢吭聲,躲起來哭泣。稍後他們又到海產店繼續喝酒,晚間再至中壢某酒店續攤。
檢調表示,王、歐、楊三人全程參與飲宴,在酒店唱歌時,王、歐談起與餐廳的糾紛氣憤難平,竟教唆天道盟天龍會組長黃柏元(綽號肉圓)率領廿多位在學青少年至海豐砸店,他們頭戴安全帽、頭盔,手持棍棒、鐵條衝入店裡,將玻璃大門、櫃臺與包廂砸得一片狼藉。
因黑幫砸店太過囂張,店裡客人向警方報案,中壢分局隨後逮捕六名砸店學生,日前民事判決砸店的肇事份子須賠償兩百萬元。
原本是黑幫砸店的暴力毀損案件,但有涉案學生供稱:「那天是老大叫我們去,說有警察不爽餐廳,要教訓一下」,檢調不敢大意,開始蒐證偵辦。
據了解,案發後餐廳與王、歐數度協調和解,但餐廳開出兩百萬元條件,王等只願賠六十至八十萬元,落差太大沒交集,王等甚至要砸店的廿多名學生「出來擔」,每人賠償近十萬元,湊數給餐廳交代;學生家長認為王太過分,砸店一人只給五百,出事竟要花近十萬擔罪,憤而向調查站檢舉。
檢調昨兵分多路搜索天龍會平鎮分會與王等三處住所,拘提包括該會會長孔德倫(五十六歲,綽號焢肉)、黃柏元(卅歲)與涉案的學生幫眾共十六人到案,查扣印有「天龍集團」的黑幫制服、M十六步槍與手槍各一把,掃刀、防彈頭盔、簽賭資料與一件印有「保一總隊」字樣的裝備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