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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的菜
作者: YU SAN HO 日期: 2011.03.25  天氣:  心情:
套現在人說的話!  如果妳是我的菜!  請留言給我!

p.s 基本上我不太稱呼我喜歡的人為我的菜! 因為如果為菜! 那表示我會吃定她! 但我都是將心比心! 也許我不是妳的菜! 哈~~~~~~ 

現在的人還真多名堂!  學不完! 但不學又不行! 還有啊! 那些按感興趣的女士小姐們! 妳們的手都不會累啊? 按感興趣的時間為何不多留言? 手若按累了! 記得call 我! 我會幫妳們抓龍! 我的技術可是一流的喔!


強姦犯出獄又再犯要如何處理? 把剪掉雞雞餵鱷魚! 再抓去關到死! 不~~直接死刑! 以免浪費納稅人的錢!  可用器官全捐! 火化骨灰拿去種樹當肥料! 這是重刑犯最後的貢獻與回饋社會! 對於重大犯罪者死刑絕對不能廢! 對於要給重大加害人人權之前! 請先把被害人人權找回來! 並補償被害人身心靈創傷! 其他之後要廢死的話題再說!  因為他們已早先於傷害他人人權了! 他人無需尊重他的人權!  重覆犯案者與兇殘的加害者是無人權可言!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這樣社會才有公理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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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5 23:59
她, 53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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