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往例 帶完小朋友上課後 開電腦兼開電視 一大早的新聞是我的最愛 今天也不例外 看著˙看著 忽然間出現壹則新聞讓我傻眼了 一位讀法律系的女子撿到一位貧戶媽媽的現金兩萬一 她應該算是拾金不昧 送到警局還給失主 精神可嘉 我們該給他拍拍手˙外加愛的鼓勵 但是內!!! 失主為了感謝他的善行 包了一個紅包給她 可是這一位拾金不昧的善心女子 竟然要求對方給足三分之一當酬禮 對方因為這一筆錢要繳孩子學費 所以苦苦哀求少收一點 怎知這一位~善心女子~ 將他法律系裡讀到的拿上來告知失主 他並須給他三分之一 而她決拒收紅包 一定要收三分之一的報酬 哇理哩!!!! 法律系的學生 學到的東西可以學以致用 是真的可取 老師沒白交 但是啊! 偶有一點給他納悶 學校只教她要學以致用 但卻沒有教給他該有的道德觀念 以及同理心˙慈悲心嗎??? 可悲喔! 我唷!要好好的善加利用這一面鏡子 對我的下一代說 千萬別做此類的善心人士 不然我家的門檻要加高 鐵門要加厚 因為口水會淹死我們 路人會喘壞了我家大門 嗯!是啊!沒錯 這個時候˙我不知該不該開心 我常常都做自己 沒有和她一樣 學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