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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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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拾金不昧嗎????
作者:
♥軒軒★
日期: 2010.12.14 天氣:
心情:
按照往例
帶完小朋友上課後
開電腦兼開電視
一大早的新聞是我的最愛
今天也不例外
看著˙看著
忽然間出現壹則新聞讓我傻眼了
一位讀法律系的女子撿到一位貧戶媽媽的現金兩萬一
她應該算是拾金不昧
送到警局還給失主
精神可嘉
我們該給他拍拍手˙外加愛的鼓勵
但是內!!!
失主為了感謝他的善行
包了一個紅包給她
可是這一位拾金不昧的善心女子
竟然要求對方給足三分之一當酬禮
對方因為這一筆錢要繳孩子學費
所以苦苦哀求少收一點
怎知這一位~善心女子~
將他法律系裡讀到的拿上來告知失主
他並須給他三分之一
而她決拒收紅包
一定要收三分之一的報酬
哇理哩!!!!
法律系的學生
學到的東西可以學以致用
是真的可取
老師沒白交
但是啊!
偶有一點給他納悶
學校只教她要學以致用
但卻沒有教給他該有的道德觀念
以及同理心˙慈悲心嗎???
可悲喔!
我唷!要好好的善加利用這一面鏡子
對我的下一代說
千萬別做此類的善心人士
不然我家的門檻要加高
鐵門要加厚
因為口水會淹死我們
路人會喘壞了我家大門
嗯!是啊!沒錯
這個時候˙我不知該不該開心
我常常都做自己
沒有和她一樣
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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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2 23:09
他, 57歲,新竹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5 22:40
他, 48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5 11:20
他, 48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4 15:45
她, 61歲,Los Angeles,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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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4 15:03
他, 58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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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4 12:19
他, 58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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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4 12:00
他, 46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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