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之五 台灣白牡丹 2008/12/12
色,
這個字如果用
佛經上那種文謅謅(也可用文縐縐)
的說法,
會越搞越胡塗,
一般人也會覺得乏味!
如果簡單用一句話說:
色就是看得到、占有空間的東西。
不過,
從佛教色法上來說,
可分為:
1、內色(五根)與外色(五境)。
2、細色(無表色,或指色界的色)與
粗色(由極微所成的色,或指欲界的色)。
3、定果色(由定所生的色)與
業果色(由業所造的色)。
4、可見有對色(指狹義之色,即色境)、
不可見有對色(指聲、香、味、觸、五根)與
不可見無對色(指無表色)。
另從《瑜伽師地論》所載,
色分成三種:
1、形色——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八種。
2、顯色——青、黃、赤、白、雲、煙、塵、霧、影、光、 明、闇等十二種。
3、表色——凡吾人行、住、坐、臥、取、捨、屈、伸等 種種動作形態,顯然可表於外,而讓人用眼睛看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