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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七......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廣設私人收容所其實是下下策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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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廣設私人收容所其實是下下策01
作者: kfc 日期: 2007.05.28  天氣:  心情:

Picture:從民視新聞複製下來的圖,之前日記寫到的那隻豬頭狗變回原來的帥樣了。

記得聽到某個賈老師(之前不知道這老師是誰)去跪郭董的消息,感動郭董的消息是在上個禮拜六早上,要去送SHAQ化身舍利的那天早上,在車上聽到的。當時我覺得很高興,有郭董介入,應該會不錯,不過賈老師是希望郭董幫她建收容所,當時我就在想很多問題,就是要徹底解決流浪狗問題,不是蓋一千間、一萬間豪華收容所就可以解決的


台灣的法律,就常常是只做半套...............


當年推流浪動物保護法,我也在某動物協會一起幫忙推廣過
不過問題實在太多..........
法雖然後來成立了,法律列出來的,有許多可能行政上跟法律的明細上還是會有很多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 :
販售寵物的單位有沒有規劃、立案?
有沒辦法加強查緝,如果沒有執照,抓到會如何?
(台灣的法律對人太寬鬆,殺人都不一定得付代價,更不用考慮對那一些大官而言,販狗根本不傷大雅)
販售貓狗的繁殖場,有沒有辦法查緝訂數量?(記得好像歐洲某國是有訂定繁殖場所繁殖的寵物數量,來達到不會有繁殖過多的問題)。繁殖場都是繁殖一堆當下最夯的狗,等滯銷後,就會丟棄,而母狗一旦覺得已經利用完沒繁殖能力,更是想捨棄負擔,把他丟到戶外當流浪狗。


第二個問題是:
@民眾飼養寵物,有沒有辦法規範 (晶片其實沒什麼用,可能會掃不到,而其實有沒強制打晶片更是問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買狗的時候,可能就避掉了,所以買賣的那環還是很重要)


@民眾喜新厭舊,把狗丟掉,罰則,其實我還是覺得不高,抓到的機率還是偏低。


@民眾對於 電影的移情作用還是偏高,動不動就要去養『雪橇犬』,動不動就要去養一隻『導盲犬』,我可不太瞭解台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出門要駕駛雪橇、台灣的盲胞有那麼多?而當狗狗長大後,才突然驚覺 怎麼那麼大隻! 突然間那一些濫養民眾的眼睛又重現光明,不再是盲胞,所以就把 拉不拉多 丟掉!而也突然驚覺台灣出門用不到雪橇所以把哈士其丟掉 !


對於寵物,人類自以為一定要讓他的寵物一生中 至少『爽』一次,所以養寵物而不結紮的主人頗多,但問題是....讓他爽的代價,就可能是他跑出去外面時 跟人HAPPY,然後種下惡果,讓別的狗懷孕,或者是受孕回家!亦或者是,自以為自己寵物很可愛,所以一定要讓他生幾胎,然後自己只留一隻,其它的就隨便送人(也不考慮那一些狗是不是會讓他送的人照顧好!)更別說讓自己狗生完,然後把他丟路邊的!呼籲就算你養在家裡,寵物還是請幫他結紮吧,拜託了。


再者,我們看收容所問題。這可真的是人類的奇蹟-收容所,其實在台灣 我覺得應該叫『眼不見為淨 地獄』


人類因為希望眼不見為淨,把人類造成的災難 (流浪動物的增多,跟人類棄養真的密切相關)丟回給動物本身,所以他在路邊,你就要叫補狗、補貓大隊把他補去『關』起來!
並不是全國的收容所 皆像首都台北、高雄一樣 有個 樣本式的收容所,太多因為地方經費不足、人力不足,很多地方的收容所還是老式,濕答答、擁擠的人間煉獄.......而那一些貓狗,只要十天沒人認養,就得 『鬼』道毀滅 (我實在想不出 那一些貓狗被人毀滅 怎還能叫『人』道) (不過我還是要強調,大家要養狗,還是要請去各地收容所去養流浪狗吧,貼心又聰明,又免費,多好)


結紮後就地放養!!!
還是最最最最好的方式!真的
當然收容所是用比較愚公的方式,繼續讓流浪動物能安享天年(就像很多動物協會現在做的一樣 因為沒法改變現狀的無奈,只好暫時或長期收留流浪動物),但是這一些都是治標不治本。唯有結紮後就地放養,結合各社區、各里鄰 才能杜絕新的流浪貓狗進入!


舉例來講:001里的里長跟社區談好就這邊的流浪狗,有幾隻把他結紮後,養下來,讓他有區域觀念,他就會把其它進入這社區的流浪貓狗趕走,而一旦有人企圖丟貓、丟狗,社區民眾因為熟悉,也會馬上知道,甚至就可能把那個丟狗壞蛋抓起來。社區一旦有固定貓狗數,也就意味著,不會有其它新的流浪貓狗進入,而這一些貓狗,培養固定地方大小便,髒亂便會不見!而當他會亂叫時,熟悉的鄰居去喊他幾下,也就不會再亂叫,也得安寧。如果如此002里也如此做、003里跟上...004....005...006 ...這樣下去,可能很快馬上一個區就完成 狗驅狗貓驅貓的動作,而社區的人,也不需自己養一隻寵物,要寵物看看社區的狗,多好,又不用花錢又有狗可以陪伴...........


相對的,收容所,意味著,得要去捕狗,老實說,捕狗大隊的....如果真的精明的流浪貓狗,他們是捕不太到的...而捕到的幾乎都是比較呆的比較信任人的或者是老弱殘兵,其實說穿了,抓不勝抓.....而一旦社區狗數不固定,有人一丟貓狗,或者是 那個區域少了一定狗數,也會從別的地方跑進其它的流浪貓狗,抓得完嗎? 要蓋多少間收容所才夠?


而郭董打電話給 北縣,希望停止捕抓狗,先研擬計畫,基本上是對的,但是研擬,我倒覺得希望他們聽聽一些關懷流浪動物的獸醫跟一些動物團體,那一些人長期跟流浪動物互動,才是真的知道流浪動物問題的人,如果還是交給 縣政府自己搞.....恐怕還是一樣,人一直丟狗、收容所一直蓋,惡性循環。


而問題在於 動物保護法應再次修訂,而且真的要做的話,還希望郭董不要只打電話給北縣而是發揮影響力,去影響各政黨,好好的討論 由立法、行政(如成立一個隊是專門稽查那一些繁殖場的)從源頭著手才有可能解決。


關於收容所問題:


其實愛狗人士 對 這個 就地放養或 收容所 議題是有分歧的


首先,雖然我不贊同收容所,但我得講他這方面的立場(就我所知他們立場的看法而言):
他們的立場是,在現行人類無法改變其做事、環境跟對流浪動物的看法時,所以就只好將就希望有收容所收容。
收容所又分好幾種:
@公立收容所:這種就是捕狗大隊捕狗進去,然後幾天後處決!(台北、高雄市的收容所算是比較人道的,也比較乾淨,但其它收容所,老實說,還是有點慘不忍睹),但因為是公立的,基於人的環境政策,所以有人通報,就還是得抓到這邊,他們只能依法令行事,以及老實說都是幫丟狗自私民眾擦屁股。(在以前的年代,我對公立收容所是有敵對的意識的,因為以前還沒有那麼人道,常常收容所的制度都亂搞,現在好很多了)
@私人養狗:或許在居家裡面養狗、養貓,這種我覺得適量即可,我不太贊同私人在家養狗、養貓養超過環境允許的數量,我知道那一些人很有愛心,但是,一旦養超過數量,會造成環境髒亂、鄰居抗議,或許甚至到最後他被抗議以後,連一隻狗、一隻貓也沒得養,得強制被撤走,那反而對貓狗不好,而超量對貓狗的生存環境,也很不好。
@私立動物協會收容所:有條件收容,畢竟經費有限,土地有限,不過在這邊的環境是三種裡面環境最好的。
支持收容所的愛動物的團體、人士,對於收容所的看法是:因為人在環境上還是佔優勢,狗在路邊流浪往往會被車撞、會被 腦筋有問題的人 虐待、吹風、雨打、日曬、餓肚子,所以支持 收容所


而收容所無法解決的問題是對流浪狗的數量減少,一點幫助也沒有..
因為重點在於:
1-你源頭沒管控好
2-你只抓得到好抓的
3-人還是繼續丟狗
4-抓不到的還是繼續生
抓不勝抓,一點成效也不會有,只會一直殺狗、殺貓,而且那一些狗絕大多數是沒傳染病的,那一些有皮膚病的對人類也不會有多大影響,更不會傳染,頂多看起來可怕.....


而就地放養的好處是什麼,其實如果就地放養,社區能把他當成社區寵物,其實不用怕 傳染病、皮膚病,因為會去照顧,就當作社區的動物,就不會有那問題。而社區有養的話,其實他也不會在路上亂跑被車撞,比較懂得閃,其實跟私人收容所也會差不多....不過當然就地放養,一定要那個里民絕大多數都配合才有辦法,因為要餵,要有人可以幫忙送狗去治療,或者是由政府派獸醫定期檢查之類的.......結紮就地放養,也是當年我的夢想,想說如果各校能推校犬、然後往外推、各鄰、各里、各區、各鄉鎮、各都市,這樣推,一點一點的像拼拼圖,就有可能把流浪狗問題解決.....不過校犬的問題,老實說負擔就頗重了..只能用想的跟解決眼前自己能解決的了。...Orz


所以廣泛設立 『私人豪華流浪動物收容所』其實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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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七......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廣設私人收容所其實是下下策02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6-10 00:29
他, 36歲,台中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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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0:27]:

嗯~真的是只抓好抓的,像這陣子的北縣老虎事件,就是只抓流浪狗當替代罪犯= =

 
時間:2007-06-02 21:59
她, 38歲,桃園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02 22:26]:

嗯嗯...小動物明明就是個生物....既然養了怎麼忍心讓他在外面自生自滅....
另外也沒提到,也希望那些常以為 放生活動是功德的人別亂搞了 =.=

 
時間:2007-05-31 10:22
她, 41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02 22:25]:

@@常常被別人毒死?Orz

 
時間:2007-05-28 09:11
她, 57歲,南區,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8 22:23]:

在中國跟韓國 吃狗真的都好像無所謂,或許有人覺得就跟吃其它動物一樣,但是既然有其它動物可食用,何必多殺一種動物....而上次看新聞,中國還是有很多對虐待動物為主題的樂園......實在匪夷所思...或許民智還未開,真的有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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