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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Man阿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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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小心被咬-寵物篇+誘拐小妹妹
作者:
SeaMan阿倫
日期: 2011.05.28 天氣:
心情:
一般人家中都有養過寵物的經驗
即使沒有路上也常碰到
或者到朋友家做客也甚多機會接觸
各種個性的狗與貓或兔鼠
寵物是人們最早的陪伴
是一種無可替代的依賴
狗最早期是用來狩獵之用
譬如米格魯英國就用來當獵犬
負責獵捕小型的動物:兔子
哈士奇在冰天雪地的北國
用來乘載貨物駕馭雪橇
基本上狗身上都留著與狼的血液
即使被人們訓服的服服貼貼
但仍舊有其野性存在
即使看似調皮搗蛋的米格魯
萬一發起狂來隨意咬個一口
那代價輕則小皮外傷
重則肌肉永遠喪失機能
破相更是不願見到的結果
以上舉的三個例子在我周遭的朋友
就曾經發生過= ="
我從小到大至少碰了幾百條性格不一的狗
國小的時候深受附近流浪狗喜愛(我沒有餵食牠們)
每次出門回家後邊總是跟著七八條大狗
前仆後繼的向我撲來 偶爾會被她們的利爪抓傷
但也還好只是小皮肉擦傷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意外是
國中在教會時 牧師的SO CUTE的馬爾祭司
小小的身體內塞著圓睔睔眼睛 看人就惹人憐愛
我向她招呼了手 來~~小白
他搖著尾巴興奮的附和著並帶著幾聲叫聲 汪汪(我來了)
但意外就這樣發生了 喀擦一聲(牠咬著我的中指)
頓時血流如注 甫一站起頭暈四炫 (瞄了一眼手指~~好加在手指還在)
那次是我第一次去打破傷風 也是唯一的一次
小白的故事告訴我們 即使看似在溫和的狗搖著尾巴
仍不可隨意的撫摸 要先隔斷距離讓他嗅聞一會 讓牠知道你並無惡意
才可接下來後續的動作 以防意外發生
小白的故事告訴我們 不要亂給牠取名 叫錯名字 不然下場....APPLE咬一口?
以上的廢話完結
重點
結論:
一、狗打架勿用手(請拿掃把OR製造噪音)
二、別逼迫寵物做他不們想做的事(如沒辦法盡量溫和點或者戴口罩)
三、請通知來訪的朋友危險的犬與貓
四、路邊有狗追著你不放~~假裝撿石頭樣~~停下大聲斥責
(理論上100條狗99條有效~~如果沒效那緊酸= = 你愈到消告了)
PS:
昨晚頭痛非常(第二波感冒嗎= ="?)
好在睡一覺好多了點....
題外話:
最近沸沸揚揚的毒物案
我翻遍了法條..應該歸民法..
若是刑法的話190妨害公眾飲水(投放毒物或混入妨害衛生物品而汙染
水源、水道、自來水池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191-1 (千面人)
對他人公開陳列販賣之隱時物品滲入填加毒物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擄人的電視劇還真多 提醒一下
意圖勒索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朋友別亂學阿~~要關很久滴!!))
來篇跟公寓有關的
刑法240條 和誘罪 (誘拐小妹妹小弟弟)
和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使被誘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和平引誘(非暴力手段,就是甜言蜜語拐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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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9 20:41
她, 35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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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9 12:55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22:17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21:48
她, 55歲,台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16:05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16:05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14:40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14:14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14:12
她, 3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28 10:13
他, 4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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