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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欠討報顯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未脫劫而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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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生死命運之註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1.11.08  天氣:  心情:
濟世釋疑:生死命運之註


問:一、人的一生是否早已註定了生死?

二、若如是,又為何有枉死?

示:一、人未先註生前已先註死,故人生均有其定數也。

二、為何有「枉死」,屬人生過程中每個人之出生及至死亡,均會有註定幾個劫數,而這個劫數是否可安然度過,關係到是否能夠活到所註定的死亡歲數。

換言之,不能脫劫就是枉死。至於劫數,人能多修善而積福,福運足則處處有貴人幫助脫劫,即俗謂「福大命大」。

問:一、因車禍身死而受拘禁之亡魂,是否其業因乃定以車禍了結?

二、若如是,為何稱「枉死」?

三、若非是,今世原本人生過程中所應承受之功名、因緣、善惡果報等又如何定奪?

示:一、並非全數均屬枉死於命中所註定之劫數。

二、在人生中有頗多劫數,其中有一劫未脫,則屬枉死,若能盡脫劫數至壽元終,雖其壽元應終於某一劫(如,車禍、刀劫、病厄等),則非為枉死。

三、枉死者未盡之因緣,留待下次輪迴再作延續清算。

問:如若少女或婦人為保住名節而有自殺行為,或為國自殺等,死後是否也需入「枉死城」,或可以一死之功,消抵枉死之罪,而不必入「枉死城」受再教育?

示:死因有其莫大功德可以補抵者,當然即可不入「枉死城」。

問:命運既是天註定,那麼世間所發生的種種好壞事情,也就無所謂了嗎?

如果一切都是上天安排,那麼只要安排好世間所發生的種種,世界不就太平了嗎?

示:非也!所謂「註定」,即有其善惡之因緣而延伸,故不可能一概而論,且命運雖有其運,但非單線,乃有雙線之因,故不能以消極之宿命視之,乃須積極造新善因,以求轉化命象之機也。

之後又叩問:此中,所謂「但非單線,乃有雙線之因」者,是否表示「命運並非只有先天來決定,尚可由後天來改造」之意?

示:是也。

問:昔示,命運之所謂「註定」,即有其善惡之因緣而延伸。此因緣是否也是上天安排中?

若如是,豈不等於任何一切都是註定的,人力根本無法反抗。

示:非安排乃自造,而自造即有改變之可能,一切善惡因緣可操諸於自己。

問:一、昔示,命運雖有其運,但非單線,乃有雙線之因,故不能以消極之宿命視之,乃須積極造新善因,以求轉化命象之機。這是否表示「命運是善惡因緣的延伸」?

二、雖然過去世的善惡因緣,註定了今生的命運,但今生中的行運,乃至未來的命運,卻仍可由自己日後所積造的善惡因緣而改變。是否如此呢?

示:一、然也。二、是。但其改變有限度,除非如袁了凡、王鳳儀之上善者。

問:為何一般人常會被命運所左右,只有少數能創造命運,此何緣故?
   
示:大體而言,乃依憑因緣之延伸、交結而形成事果,故命運多有註定。

至於可創造命運者,實則乃為機緣,而機緣仍屬於因果之一環,只是人生在世,處於不同角度而感受不同,實則仍在命運之中。

問:一、何謂「定業」?何謂「不定業」?

二、怨債因果怎會阻礙人生福運?
   
示:一、所謂「定業」,即乃出世已註成命程所必要承受之業報。

所謂「不定業」,即乃在人生過程中因果冤親申控,地府審斷,緣機成熟准旨討報。

二、惡因緣匯聚,有者形成業力阻障好事機、好善緣之出現,當然會影響人生福運,或者惡業抵銷善福,則福祿減少,相對亦影響人生福運。

問:如一件業力公案已形成,但因緣尚未成熟形成討報,若在討報之前先化解掉,且過去有些冤親已投胎同一空間,是否化轉掉之後無形冤親及有形冤親會同時註銷?

示:冤親若投胎則不能同時註銷,因其命程已定會來討報,化解公案只是化解其未形成討報之業力。

不過,會有兼及消弭其要來討報有形之傷害程度;

換言之,雖無法全部清除此一公案內已投胎之受害者,但會降低其原本要傷害之程度,此即為定業不易化解之道理。

問:所謂「消災解厄」之意,有包含消除命程中之定業嗎?
   
示:沒有包含消除定業,但有減輕,最多可以減其半。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業緣牽引應機時」章,觀音菩薩示,何謂「業緣」,即乃眾生累世所造作諸善、諸惡,其業因歷經輪迴,乃招致善惡牽引緣機之動力;

眾生在輪迴報場中所示現事物、或遭遇情境,乃業緣牽引而成,雖說眾生在人生過程之際,有起伏、有禍福,但在任何一件事物上,必有其緣機存在,

而所示現結果之最主要關鍵,即在種業之因。

一、既然於人生過程中所示現事物或遭遇情境,乃業緣牽引而成,那麼,這應該是夙世之善惡牽引緣機之自然形成。是否如此呢?

二、若如是,人生中一切遭遇情境既是自然形成,今地府似應只管生時投靈、死時拘靈即可,於生死簿中所註種種定業豈不是多此一舉?

示:一、可以如此解讀。

二、非也,其中尚有不定業及不善業緣。更何況尚有轉換命程之機。

問:承上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因果輪迴成業報」章,觀音菩薩將輕而廣泛之業力所糾結形成之業障,區分為註成命象之定業,以及隨命程化轉之不定業,又稱不善業緣。

一、那麼,於「業緣牽引應機時章中,觀音菩薩所示之「業緣」,是否即是隨命程化轉之「不定業」?

二、若如是,業緣應是世人自身的召感,不須地府的牽引便形成人生的遭遇;定業則是地府的加罰,須有地府的牽引以促成劫數的形成。是否如此呢?

示:一、是也。二、因而這(指自身的召感)是一部份,另有部份仍會以業障惡能之顯現牽引。

一鸞下生叩問:今日午時一點十五分發生車禍,幸母子三人皆得平安,是否有仙佛恩師之佑護?

示:車關是命中此際所顯關厄,故有此災象。

人生過程均有數關劫象,只在顯現之時機耳,因賢生命中後福尚足,故得仙佛轉化,有驚而無險,應知所感恩,恒心護持,以回報佛菩薩之恩澤,自可逢凶化吉而無礙也。

林善士叩問:姪女年輕早逝是何因?

示:乃係命關災劫未得貴人助力救脫而枉亡,註成此命程乃係積有三世為官婦,多恃財勢,盛氣凌人,為富不仁,雖未為惡害人命,乃廣泛積深冤怨恨怒之業障,故註成今生之命關災劫枉亡。


(摘錄:拱衡寶庫之濟世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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