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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2/02的日記
作者: 快樂的人 日期: 2008.02.02  天氣:  心情:
【道德與實際】

很多女生都有不和已婚男士交往的原則
原因是不願意損害到別人的家庭

這當然是很好的道德觀念
但是實不實際呢?

優秀的男生和優秀的女生是一樣的難找
可是現在台灣的社會還是有男大女小的觀念
也就是說男生到三十幾歲還是可以找二十出頭的女生
三十幾歲的女生好像只能找四十歲以上的男士
你想四十歲以上的優秀男士有多少是單身的?
所以這不是實際上可行的方法

四十歲以上的男士
在提出要離婚之前多半已經就找到了新的女友
所以離了婚以後很少還是在繼續找尋女友之中
那些沒有女朋友的通常是不夠優秀
對一般男人來說
既然婚姻已經有問題
先找好新對象再離婚是天經地義的事

所以三四十歲的單身女生
通常都會面對這種
需要在「道德與實際」之間做一選擇的情況

我想已婚的男士既然不受和女生交往的束縛
在現在男女平等的社會中
女生為什麼要玩這種不公平的遊戲?

通常我給女網友的建議是
可以和已婚的男士交往
親蜜的程度就應看個人的感覺而定
別忘記
替雙方了結一樁死了的婚姻也不是一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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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19 23:08
她, 99歲,歐洲,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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