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點要上班(9點半就要出發),設了8點的鬧鐘,
賴床到9點10分(我是起床又刷了牙,又躺下去繼續睡= =),
在去的途中,覺得自己還昏昏沉沉的,就買了一杯咖啡,
到店裡,咖啡果然有效,精神好多了,
下午2點多快3點下班,就趕快驅車回家(睡個午覺,下午還要上班),
經過一個紅綠燈,開始閃黃燈了.就趕緊騎過去,
結果哩!!被警察攔了下來~
開了我一張罰單,原本是要開闖黃燈,
但我跟他說:才剛閃ㄟ~
他就另外開一張,開我機車行駛汽車道(600大洋),那是我一個晚上的薪水ㄟ!!
反正他就是硬要開我單就對了,開完了單,
再騎回去的路上,
心想:如果我對他撒嬌點~聲音嗲一點,或許他就不會開完單!!
但心裡就是不爽啊!!為什麼我那麼倒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