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初戀情人共度一生,我想那是許多人都曾經夢想過的,
但是如果情形發生在自己的另一半身上那可就不美了,
今天看了兩則文章
『老公去參加大學同學會後與當時暗戀的人相逢後,竟然情投意合,
為了情人不顧現有的家庭要求老婆成全其初戀離婚,這叫做老婆的情何以堪啊』
以前曾聽人說過,《初戀為什麼總是最美的,因為初戀大多都是沒有結局的,
留下來的總是帶點缺憾的回憶,而無法完整的愛往往是最難忘的》
也許吧,越難掌握的,以人的劣根性總是越想擁有,
第二則雖不一定指的是初戀但也是許多人都曾問過的問題,
情人分手後還能成為朋友嗎?
《當然可以啊,前提是你的另一半不介意,不然阿「賣甚腳買扁面」》
朋友是怎麼回答我的,也對啦,當你覺得不過就是和前男/女友只是朋友般的聯絡時,
如此的行為卻有可能為你現在的戀情帶來危機,或許我說的有些誇大,但卻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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