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產期在過年前1月10號,本來想說可以幫孩子領消費券貼補家用 買她自己尿布,奶粉什麼的 昨天看新聞,新聞說11月30號12點前出生的小孩才有 還有人為了消費券剖腹生產,划不來吧,剖腹生產差不多要2.3萬 為了3千六百塊,ㄜ...... 不知道定案了沒??或許可以約一些孕媽咪在總統府前抗議 我個人覺得懷孕七個月以上可以幫孩子領消費券 連外籍都有了,然到我們懷孕婦女不爭取嗎...?? 這樣晚出生的寶寶是不是比外籍還不如,景氣這麼差,我們還努力增產報國,卻....唉!! 消費券還不如換現金比較實在 消費券還要印,現金領一領就好了 不是更方便更快,領現金也可以刺激消費不是嗎?! 這幾天我超關心新聞的,有時候邊看邊生氣 有錢的人真是有夠有錢,貪污的貪污... 失業人口也慢慢增加,我們這些小百姓真是過的苦哈哈 無意間看到的..一起分享唄!超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