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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公寓。。愛上你的味道。待續
作者: Lindy 日期: 2008.06.30  天氣:  心情:
她:哪有。是你不乖吧!?三更半夜才回家><,他:還是想在他面前有個好印象,我很乖,她不甘示弱的說:我比你乖多了,剛好今天去看了煙火,她向他提起,剛好他想去買衣服,她向他隨意提議,要陪他去,於是他卻開心的答應,讓她陪他一起,有著她的他不知不覺變的很開郎,不知道話題怎嚜說的,卻聊到不堪設想的地步,事情總在莫名中讓人驚奇,在當她當他查了課表時,她才發現原來他們的名字如此相似,就連她也震驚了很久,她心想育彥?雨嫣?這天下怎麼會有這麼不可思議的對白出現,她想也沒想過,如此巧合,如此特別,不經誰的安排,卻如此湊巧,五個小時的對話,奇怪的是,他們卻沒有一絲睡意,愛情來時,再累都值得,只要是陪著心愛的人,不管多累,都無所謂,你說,喜歡的本質是甜的,而過程是苦的。
在她眼裡的他是個大男人,在他眼裡的她,是個大笨蛋,因為天才只想拯救笨蛋,因為天才總是最愛笨蛋,當他只想讓她當他專屬僕人時,她總是抗議著,因為她也有大女人主義,當她想野蠻制止他時,他卻爭逃,因為他崇尚自由。一開始的巧合,一開始的不可思議,一開始的美感,讓彼此不如預期的相遇,可是不同世界的人要如何相處的融洽?相處的沒有負擔?他是如此愛自由,她是如此為他擔心,他是如此嚮往一個人生活,他是如此給她沒有安全感,而她是如此嚮往著他能多管她一點,她是如此渴望擁有一點安全感,而他總是逃避,總是無法理解,總是不想面對。
聊了幾次天,他的弱及若哩,她的呼遠乎近,終於彼此無法在矜持,拋棄所有矜持,就在那夜,那個夜晚,早在幾天前,他答應過她要帶她出去晃晃,儘管他多沒控,儘管他有事,他都想與她見一面,於是在開學前一天,再他回來屏東的前一天,他到了約定的地方,等著她,說好的,他癡癡的等著她,她期待著待會的碰面,到了,見面了,他帶著她到了附近晃晃,其實那裡她比他熟悉太多太多,他帶著她去夜市逛逛,在別人眼裡的他們,顯得很像小倆口,他撥弄她的毛髮,笑著對她心燙的髮型說:妳好像大頭狗呀,氣急敗壞的她:你很過分耶!這是我剛燙的頭髮呢!好了好了,我們感快去吃飯囉!肚子餓扁了{他只想停止這無聊的戰爭},好吧好吧!那你想吃什麼?{她附和著},你呢?{只要妳想吃的我都可以接受,他心想},於是決定吃飯,雨嫣本來就喜歡吃飯勝過於麵呀!而育彥不知道是附和她,還是他是真的如此,吃完了飯,聊了天,他們還是一樣,愛鬥嘴,鬥嘴成了他們之間溝通的橋樑, 吃完了飯,在區裡逛了一下,眼見時間也晚了,於是他不捨的送她回家去,在路上,由於她實在比任何人野蠻太多,而他卻是比任何人都古靈精怪,一路上,無話不談,於是他帶著她到了85度c,因為他對這裡環境是個大路痴,所以由熟悉這一切的她帶路,到了,85度c,買了個蛋糕,當宵夜,可是她才在不想變胖,而他只想養胖她,到了她家附近,坐著看夜景,吃著那非凡的蛋糕,他是生活在繁華的都市,而她卻是生活再鄉下不過的地帶,怎嚜能碰出火花?這裡有人住嗎?{因為住慣了都市,他覺得這兒對他而言太荒涼了},她輕輕道:當然有,那是因為你住貫了都市,看慣了都市生活呀!育彥溫柔的餵著雨嫣吃著他們認為非凡的蛋糕,他小心翼翼的,就深怕她出了一點什麼意外,可是那畫面在甜蜜不過了,她心想,我們還沒在一起不是嗎?那這。。。現在?是什麼關係呀?吃完了他親手餵她的蛋糕,他看著她,他專注的看著她,他認真的說:當我女朋友好不好?她:沒有回答,但這並不是她不愛他,而是他不想這麼快被得到手,於是她默默不語,他再也不想讓她的沉默大破那氣氛,他沒有多說什麼,就像偶像劇般的,狠狠的,緊緊的,抱著她,深吻著她,她無法掙脫,她無法逃離他的懷哩,深吻了一下,他放開了她,他卻又到說:當我女朋友好不好?她當然也不想認輸,於是她野蠻的回了他,便宜都被你佔光了,我還可以說不要嗎?他笑了,他開心的笑了,因為他知道她答應了,他不再放開她,他狠狠的報僅她,就深怕失去她,直到她開口,我得回家了,他才不捨的放開她,他才肯送她回家,他很愛著她,深愛著她,莫名的很愛她,而她,其實剛開始的她,沒有想像中的愛他,她只是因為他的溫柔,才躲走她那一點點的心,而他一定不知道,其實剛開始的她,並沒有很愛著他。你說,喜歡是一種抉擇,是心酸與幸福的拉鋸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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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14 05:30
他, 36歲,屏東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4 15:43]:

卸卸你︿︿
我會繼續努力︿︿

 
時間:2008-07-03 06:41
他, 4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3 12:10]:

哈哈
是呀。。。
人可以無心的接近你
然後在無心的逃離
可是卻也不知道這樣會有人受傷害
是呀 那不可預知的未來 我不想猜也不想再想
太累人了 那工作。。。
就讓時間說話吧
結局跟開始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 過程中我們經歷多少 學會多少
但是記憶 卻是離人節的受創
卻也是記憶中用來證明的回憶

 
時間:2008-07-02 21:03
他, 4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3 00:09]:

喝喝~
當觀眾當然ok囉
歡迎歡迎呢~
我只怕你會失望那結局
哈哈哈
我想結局應該是
彼此過著彼此幸福的生活
再也不是因為彼此而開心。。
而是另一個他和她 各有各的另一個他和她
是過著互不相干的生活吧~
哈哈哈
我猜。。。

 
時間:2008-07-02 05:27
他, 4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7-01 07:52
他, 4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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