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很傻,為了不值得的人死去活來.
陰影很深,到現在還是常常不自覺想到心就會揪痛.
他帶給我的,是永無止盡的惡夢及無邊無盡的孤單.
也把我所有的尊嚴,消耗殆盡.
我可以說我人生任何一個故事.
從小時候掀幼稚園女同學內褲(之後屁股被老師打成包子.)到長大牽阿婆過馬路(可惜阿婆擺明以為我要搶劫她.)
我全都可以講.
但是卻完全不想說起和他的故事,因為每說起這個故事,就像是把自己的真心再度踐踏一次.
會很痛也很狼狽.
在傷痕累累的那一陣子,每天酗酒,讓自己醉生夢死.
醉醺醺抱著雙腳偎縮在房間的角落,在黑暗之中等待天明,在天明之後等待下一個夜晚,反覆.
原以為,這種日子會持續很久很久,再也看不到人生中的希望了.
但就再遇見了她,眼淚不自覺的就落下來了.
一開始,是被她的文章吸引的,看似開朗的文字下帶著點點哀愁.
於是很少主動去認識別人的我竟然去留言給她了(悶騷掛!?)
但是其實這過程也碰到了一些挫折.....
因為他不是VIP,而我也不是VIP,所以沒錯,問題產生了.
我無法留言給她!!
於是我把主意打到了"郵票"上面,因為聽說"郵票"可以讓兩個人之間再也沒有距離感.
我瞄了一下愛情公寓的版面,要一千個水晶才能換一張郵票.
恩很好...
靠我只有37個= =||
看了那些賺水晶的方法,原來我要存到一千個是有難度的.
雖然人生就像拉屎,有時你已經很努力了,可出來的只是一個屁.
但是!!!!!
你不努力,就連屁都沒有.
所以,我決定要努力看看,進行我的存水晶大作戰!
恩............好吧,就不多說存水晶這種無聊事情的過程了.
直接切入主題.
終於在我存到1000個水晶換到一張郵票的時候,我的淚感動的滑落了.......靠不是這個!
是我終於開通跟他的關係了,讓我跟她的距離瞬間縮短.
但是,我卻留了很蠢的留言...
好吧,我真的很少主動想認識人家,少到連想認識一個人都不知道要留什麼.
以下是我很蠢的留言:
--------------------------------------------------
hi.
一千個水晶真的很難存說真的.
花了三四天才換到一張郵票.
哈,沒有啦其實是因為我很喜歡妳文章裡的味道.
當然我不是說妳打的字很香或很臭.
而是那種帶有嘲諷,不拘,還有淡淡悲傷的味道
三四天前看到妳打的"煙不離手"那篇我就驚為天人啦
趕快收藏妳的日記.
可是不能在妳的日記偶而留個言實在讓人很不甘心.
而現在我也很少在用愛情公寓了,更不想花錢去辦VIP.
所以就把主意用到郵票上了.
相逢何必曾相識麻.
哈,希望妳別覺得我太唐突囉
--------------------------------------------------
是的,很尷尬的留言.
但是幸好他是個善良的女孩:D
沒有為難我,反而給予了我善意的回應.
於是我跟她之間的交集就開始了.
我們每天在MSN上聊天,漸漸的越來越瞭解彼此,也被對方的特質吸引.
感情越來越好,越來越習慣對方的存在.
於是................某一天某個不要臉的人竟然就告白了(不是我喔幹.)
於是................公主和王子從此就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打累了趕快草率結局好了.)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番外篇*
公主:親愛的,你要帶我去哪裡? (撒嬌.)
王子:跟我走,我.....帶你去夢遊 (深情款款的眼神.)
公主: = =||
END.
P.S:到最後還是不懂自己這篇再打什麼意思的,我果然是個怪人: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