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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6/01的日記
作者:
吃喝玩樂~阿詩瑪~*
日期: 2006.06.01 天氣:
心情:
~~~爭取保險理賠(三)~~~
再一次把錄音帶拿到遠雄人壽,但是她們理賠經理卻以保險業務員無權擅自核保,一切都是業務員的責任,公司不願負責!
公司並且說這保單有好幾個瑕疵:隱匿告知,代簽名,…共有四項!我才發現人其實蠻自私的,當有事時她會出賣你,代簽名也是陳小姐叫我簽的,當時只有我們兩個,她不說公司怎麼知道,本來還同情她,秉著好朋友再爭取下去會對她有傷害,
此時我覺得對人性的失望 !
這中間曾請立委助理幫我協調,保險公司同意賠我75萬,但是一再強調是業務員應負擔,而且是業務員分五期的期票給我,我不願意收她的錢,只希望公司直接付現金給我,但是我的意見沒被接受,她們就消失了。
保險公司在收到我們的訴狀,就派員來跟我協調和解,由於和解與否讓我傷透腦筋,因為爭下去有可能是200萬,但輸了確是一毛也沒有!正在兩難時,我騎車外出,差點出車禍,當下就想萬一我出意外,我家小孩不是拿不到理賠金嗎?
所以一回到家就答應和解,最後是75萬加上訴訟費8萬,共是8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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