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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律顧問的提醒,請您留意
作者: 雅 貞 日期: 2011.03.07  天氣:  心情:
法律顧問的提醒,請您留意。

各位好友:現在著作權法發燒,熊海靈姐妹被求赔償19億,

請務必養成轉寄時~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
如果你要轉寄,
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
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
(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
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
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
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
使得文章再度寄回給他,
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
或依法提起法律訴訟,
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 粋! €案例:
建國中學 李 老師就是受害者,
7/8要出庭受審!
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
請您切記轉寄前,
一定要把我的名字(From!:來源寄件者)刪除(清乾淨)後,
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
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
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
再發送出去囉!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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