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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04/13的日記
作者:
作書蟲也作玩家
日期: 2008.04.13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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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培拉 (Peter Abelard) 是經院哲學時代傑出的邏輯學者。 他在歷史上最有名的,是他與學生哀綠綺思的愛情故事, 而他們往來的書信成了西方文學史上最感人的情書集。 然而,身為哲學家, 亞培拉主要的興趣在於我們今日稱為「語言哲學」的領域上, 他認為--絕大多數神學與哲學的混淆,都是語言與文字意混淆的結果。 亞培拉的哲學名聲與其指稱理論 (doctrine of name) 或唯名論 (nominalism)有關。 首先,亞培拉認為字詞只是名稱, 即「能指」(signifiers)(「能指」指示的事物即為「所指」[signifieds]) 然而,什麼樣的字詞才算是名稱--並非所有的字詞都能指稱實體。 亞培拉特別指出,這個問題可上溯至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討論, 例如用來稱指類別 (即無窮的個別物組成的群體或類型,例如「貓」)、 性質 (任何數量的各種物體都具有共相,擁有相同的性質,例如「紅色」) 與理想類型 (例如「三角形」) 的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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