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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殺守則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4.02  天氣:  心情:

 


 


如果明天就要死去,今天的你打算怎麼過?會不會「提早」拋棄作為一個人類應有的樣子?


在死亡的前一刻,你還算是個「人」嗎?


 


關原之戰失敗的石田三成,在押赴刑場的路上,因為天熱口渴向押解他的士兵討水喝。士兵給了他一粒柿子,卻被三成拒絕:「柿子生痰,對身體不好。」士兵大笑:「死到臨頭居然還管身體好不好?」三成說:「做大事的人,只要還有一口氣就絕不會放棄。」


我覺得就算不是做大事的人,只要還算個人,只要還活著,那怕剩下一小時都得活得像人。人該有的尊嚴、格調、品性、氣質,都得堅持到嚥氣那一刻。即使是自殺者也不該例外。


 


 


自殺者的特別,在於「死」得特別而不是「活」得特別。活著,每一秒都要有活著的樣子,無論自殺不自殺誰都一樣。


有些人因為自己不想活了就幹出不是人幹的事,例如抱著孩子跳天橋、點燃瓦斯把整棟公寓炸掉之類的,簡直就是禽獸!垃圾!反正兩腿一伸就可以甚麼都甭管了,還在乎那麼多幹嘛?的確,兩腿一伸任何事都不關你的事了;同樣的,你既然還在呼吸還沒伸腿,你跟「死」就毫無關係,為何用「死」當作藉口呢?好比一個人還沒就職就開始領薪水,這樣對嗎?


無論還有五十年壽命或者只剩五十秒,人就是人,禽獸就是禽獸;禽獸不會因為瀕臨死亡而變成人,人也不該因為活不下去而變成禽獸。


生與死是涇渭分明的。村上春樹說:「死並非生的對立面,而是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死本來就包含在『我』這個存在當中。」(挪威的森林)這是詩人的表述方式,站在感性的立場訴說其對死的體悟。一個活人大可以充滿詩意的口吻宣稱:「我嚐盡了死味!………雖生猶死。」但無論如何,詩人畢竟活著;不但活著,還活得十分浪漫十分美麗,即使頹廢也十分美麗。他的活不只有物理學或醫學上的意義,甚至有美學的意義,因為他活得有格調。


因此我今天要倡導一種格調,就是自殺者的格調;不但是格調,還是一種規範,甚至是自殺者的守則。誰說想自殺就可以不守規矩就可以亂來?誰說自殺者不必在乎做人的道理?人必須先「活得好」,才有可能「死得好」;連怎麼做人都不懂得傢伙,活得沒格調沒品味的傢伙,死的時候必然像溝渠裡的死老鼠一般毫無意義。


換句話說,死的意義來自活的意義;無法定義自己的人生,就不可能真正掌握自己的死。只因為太太跟別人私奔就跑去找姦夫同歸於盡的醉漢,連「自殺」都談不上,只是一不小心把自己弄死的白痴罷了。還有站在窗台邊三個鐘頭都不敢跳的,只因為警察說錯一句話就往下跳;被通緝躲在山上苦撐一百天的槍擊要犯,最後自己拿刀刺肚子被搜山的警察急救送進醫院,哀嚎了兩天才死;憂鬱症發作找不到東西割就割自己手腕;長期睡眠不足就吞下整瓶安眠藥…………


要活就好好的活,不想活了就給我好好的死!


怎樣才算好好的死呢?


 


 


 


首先,自殺前一定要留下「遺書」。


遺書是自己給自己開的「死亡證明書」,其作用除了向全世界宣示告別的決心,也是為了撫慰活著的人心,或者處理活人的事務。如果你在乎某人,怎麼會因為自己不想活就忽然不在乎呢?既然在乎,就要顧慮你的死會給那人帶來的影響,要想想人家會有甚麼感受,所以你必須用遺書將自己的死說明清楚,盡可能不要造成誤會。


當然,活著的人必然悲痛,那種悲痛是來自捨不得的心情。生離死別本來就是人生必經的歷程,重點在於怎麼面對。自殺只是一種離開的方式而已,一旦決定離開就要好好地「告別」,讓別人面對你的死亡有一個「能接受」的角度。有了好的角度但對方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自殺」這件事,那就是對方自己的功課了。


遺書絕不是最後的發泄。絕對不要泄憤!如果還有想罵的人事物,就在活著的時候痛痛快快罵一場;如果不敢罵、不想罵、不屑罵,那就閉嘴到底,不要用遺書泄憤。用遺書罵人是很沒品的,因為被罵者沒有抗辯的機會。小孩子吵架總想「說最後一句話」,似乎說最後一句的人贏;又好比在擂台上打了對手一拳就趕緊跳下台,然後宣告自己獲勝。人都要死了,還這麼無聊幹嘛?


除了寫遺書之外,還要注意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例如有些人喜歡選擇風景優美的旅遊景點上吊,這是很沒公德心的,萬一嚇到小孩子怎麼辦?人家原本打算到郊外享受一個美好的假期,你卻用屍體敗壞別人一整天的心情,這樣對嗎?人不能太自私阿。


也許你覺得死在片片飄落的櫻花之中是很浪漫的事。事實上,死亡後括約肌會放鬆導致糞尿傾瀉在滿地的櫻花瓣中,臭不可聞,再多櫻花也掩蓋不了那股臭氣。圍觀人群的臉上充滿驚恐與嫌惡,前來處理的警察、救護車、記者、哭天搶地的家屬,把美麗的賞櫻景點變成法醫系學生的戶外教學;小朋友緊抱住大人發抖的腿:「………媽咪,那個是大便嗎?」


現實與幻想總有差距,偏偏有人臨死前特別愛幻想。


可以選擇人跡罕至的深山密林之中,找一棵順眼的歪脖樹上吊。這樣雖然不會嚇到小孩,但壞處是會遭到野生動物的啃嚙,到最後甚至被吃光光連骨頭都不剩。當然人死了無須在意屍體給誰當晚餐,然而這麼一來屍體沒了,沒屍體就不容易確定這個人究竟是死是活,即使留下遺書也會被懷疑是不是偽造的,例如為了躲債,最後被當作不名譽的失蹤。家人懷著擔憂或羞恥的心情,每天晚上睡不著,好不容易睡著了又做噩夢,醒來後苦思到底是不是死掉的丈夫前來託夢?


晚上睡不好,白天又要面對警察的盤查。警察露出不信任的眼神,要太太老老實實招出先生的下落,懷疑這根本就是一齣自導自演的戲,目的是詐領保險金或者侵吞公款。連孩子在學校都讓人恥笑,說他媽媽太醜被爸爸甩了,爸爸跟狐狸精跑了;他為了這個老跟人打架,後來就成了不良少年壞份子…………


千萬要好好保留屍體啊!為了心愛的家人。


因此,最好的上吊地點是室內,而且是自己獨居的室內。更重要的,房子必須是自己的「產業」。不能把租賃或借住的房子弄成凶宅,把珍貴的屍體劣化成弄低別人房價的髒東西。


你可能會抗議台灣的房價太高,想擁有自己的房子是件非常困難的事。你可能認為如果自己有能力買房子,今天就不會走上這條絕路。但我要強調,想「活得好」必須付出代價,憑甚麼想「死得好」就不必付出代價?沒錢買房子就努力賺錢啊!一生只有一次的自殺難道不值得努力去實現嗎?有些人一輩子結好幾次婚,每次都準備得很充分,買棟房子是很基本的。


好教你知曉,這年頭連死都不是免費的!免費的死就跟免費的便當一樣,沒品質。


除了準備場所還要準備工具。


上吊用的繩子最好是「童軍繩」。麻繩不好,更不可用鐵絲,也不要用尼龍繩。屍體不是內衣褲,尼龍繩是用來晾衣服的。不需要太講究用甚麼彩帶之類的─────上吊的主角是屍身,不可喧賓奪主。


要徹底檢查吊掛處是否牢固。屋樑是最好的「吊點」,可惜現代水泥建築往往不露出屋樑,因此必須將鐵鉤打入天花板。這需要一定的技術,至少要了解必須使用多粗的鐵鉤、打入水泥多深才能支撐自己的體重,最好先拿相當於自己體重的物體做實驗,否則上吊弄成摔傷送醫是非常丟臉的。


此外還要調查吊鉤的打釘處有沒有水電管線通過,以免打釘時觸電或者成為一具溼答答的「溼體」。尤其是公寓房子,天花板裡的水管往往是供樓上住戶使用的,把別人家的水管弄破多不好啊!萬一釘破了樓上的「糞管」,還沒來得及把自己吊死,先被臭死;要是已經上吊了糞汁才開始從掛勾處流下,那就真的是遺臭萬年了。


墊腳的椅子也有講究。不要用鐵椅子,要用木椅,太重的踢不開的不行。如果樓下單位有人住,最好先用海綿包覆椅面邊緣,以免踢倒椅子時驚動樓下住戶。自殺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一直到完全死亡都不應該受到任何打擾或者打擾別人。


自殺的過程固然要保密,但也不能秘密到永遠沒人發現,不要像黑社會處決仇家那樣對待自己親愛的屍體。如何暴露屍體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絕不能任由自己的屍體被「偶然」發現。有些人死在屋內太久以至於腐爛、發臭、生蛆,屍水從門縫下流到戶外才被鄰居發現(例如齊桓公);或者太久沒有對外聯絡,親友因擔心而報警;或者等到房子被銀行收回拍賣,買到的人交屋當天赫然發現一條吊死鬼,憤而到法院門口示威抗議…………


要事先安排好「通報機制」,讓人在自己指定的時間發現屍體。例如先寫一封信寄給警察告知自殺的時間地點,內附大門鑰匙,提醒警察不要聲張不要驚動鄰居;運送屍體時不要用白布從頭蓋到腳,最好給屍體掛個氧氣面罩甚麼的讓圍觀群眾以為是急症送醫。信上要交代通知的順序,最好把要通知的人的聯絡方式都寫清楚。


不要寄限時信,以免警察動作太快壞了自殺計畫。最好用電腦設定自動發信時間,不過要事先確認對方的E-mail Add.是否有效,千萬別用民眾投訴信箱或留言板。


總之,安排的愈縝密事情處理得愈低調,愈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一切準備就緒後,再檢查兩遍,然後放點輕音樂,在優美或哀愁的旋律中踏上椅子。我個人推薦Bossa Nova,很適合。


別忘了!上吊前必須先禁食兩天讓腸胃清空,免得屎尿齊流。據說日本在執行絞刑時會讓受刑人穿尿片,這也是保持衛生的好辦法。不過驗屍時讓人發現年紀一大把還包著尿片未免不雅,我不推薦。


 


 


 


以上主要是以上吊為例的說明。其他自殺方式的應注意要點,分述如下:


 


一、服毒


 


我個人十分推薦這種方式。要注意的是,與上吊一樣也不可在室外,也要禁食兩天,也要播放Bossa Nova


不同之處在於上吊前不可飲酒,因為酒醉之後站上椅子會重心不穩。但服毒時最好喝酒,尤其在禁食兩天後,無論毒藥還是酒精都變得很好吸收,人會在沉睡當中死去,說不定還能一邊做著永遠不會醒的美夢呢!


服毒最重要的關鍵是選擇毒藥。書上常說的砒霜、氰酸鉀,甚麼鶴頂紅斷腸草,都不是外行人可以輕易取得的。很多人用安眠藥自殺。但事實上安眠藥的致死量非常大,如果份量不夠非但死不了,被救活以後還留下很多後遺症,例如腦幹受損的神經症狀,胃腸潰瘍或肝腎功能破壞等,相當悽慘。有些人原本吞下了足夠的藥量,但藥性發作時引起嘔吐於是將還沒消化吸收的藥丸又通通吐出來,死不成。


此外,取得毒藥的過程最好不要與家人親友有所關連,例如用家裡的農藥或清潔劑自殺,這樣會造成別人自責,很不好。也不要透過私人管道從藥房取得,因為警方會循線查緝到藥房,以私賣毒藥逮捕藥房老闆。人家好心幫助你,怎麼忍心陷害他呢?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製造毒藥,然而千萬不要上網蒐集資訊。網路上謠言多,大多數是不正確的;用不正確的方法製毒不但藥效可疑,甚至在製造的過程中發生公安意外,害人害己。


不要問我製毒的方法,我不會分享研究成果的!你必須自己想辦法,自己學習。所謂開卷有益,最好的知識都在書本裡。可以到書店或圖書館閱讀化學及醫藥相關文獻;如果你是外行人,那就應當從教科書讀起,去學校旁聽做筆記,從頭學習必要知識。


不經一番寒徹骨,哪能斷腸蝕骨!懶惰不用功的傢伙連死都死得很沒有知識含量。


 


 


二、投河


 


雖然偉大的伍爾芙與太宰治都是投河自殺,但我個人並不十分推薦,與上述反對野外上吊的理由是一樣的。但如果你一定要投河,有幾點建議。


第一,不要選太大的河,會增加搜救人員的困擾。第二,不要在優美的景點或者有渡船會經過的河,因為浮屍會造成觀光客恐慌。第三,選擇牢固耐酸蝕的衣物,絕對不要穿裙子!要穿長褲,否則會變成不雅的「裸屍」。第四,不可將遺書擱在河岸邊,會被風吹走、被野狗叼走、被壞孩子撿去塗鴉。


遺書最好是郵寄,分別寄給每個你想留言的人。有些人把遺書留在自己桌上,信封上只寫「遺書」兩個字─────誰知道這封遺書是給誰看的啊!你寫完信會在信封上寫著「這是一封信」嗎?


據說伍爾芙投河前,在衣服的每個口袋裝滿石頭,目的是讓自己沉到河底。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做法。首先,這樣會增加搜救時間,讓屍體泡在水裡過久;屍體泡久了會腐爛,不但影響美觀還使認屍變得困難。其次,在水裡泡久了,經過河水沖刷之後再好的衣服也可能破裂,這時衣服被石頭壓在河底,人就光溜溜地漂浮到河面,多難為情呀!


如果真的不想讓人發現屍體,最理想的是學習美國黑幫的做法,把人裝進桶子裡灌水泥,等水泥乾了再扔進河裡,就算一百年也浮不上來。


不過「把自己裝進水泥桶再自己灌進水泥」,這種作業實在不是一般人辦得到,頂多只能將兩條腿放進桶子裡。可是水泥乾了以後該如何「跳」河呢?別說跳了,到時恐怕動彈不得吧?


我的想法是在船上作業,也就是坐在甲板邊緣的船舷上等水泥乾,然後用雙手和屁股的力量將水泥桶抬起來,一轉身就能下水。


重點是時間必須掌握好。因為水泥不是幾分鐘就能乾的,在這段時間萬一被人發現就功虧一簣了。船的處理也很重要。如果是大型的遊艇,停船時別忘了下錨;要是小船的話,在確定水泥乾掉後先打個電話通知警察你現在的位置,請他們派人來把船駛回去。為甚麼要這樣做呢?因為等你跳河之後這艘船就無人掌舵了,也不知道多久才會被人發現,萬一撞到其他船隻豈不是很危險?


至於跳海,除非是在離岸很遠的大海中央,不建議在海邊進行跳水,因為屍體會被海浪與礁石打得支離破碎,變成慘不忍睹的屍塊,不但有礙觀瞻還會造成環境污染。而且萬一有小朋友到海邊戲水撿到手阿腳阿、鼻子耳朵之類的,晚上回家肯定會做惡夢。

電影裡常有投海自盡的女屍被沖到沙灘上,只穿件薄紗曲線畢露,除了沾些海沙海藻之外毫髮無傷,被情人抱著吶喊:「妳不要死妳不要死…………」這純粹是戲劇效果。


 


 


三、切腹


 


有這種決心的人,我想他不需要我的建議了。不過還是要提醒一點,就是一定要慎選你的「介錯」(就是在完成切腹後幫自己砍下腦袋的人)。據說三島由紀夫切腹時找了一個笨蛋當介錯,連砍三刀都砍不死,痛得三島差點咬舌自盡,最後換人介錯才介成功,白捱了好幾刀。


此外,不徹底了解切腹的意義、精神與儀式,請不要隨便亂切,否則結果只是侮辱了切腹的神聖性,也忙壞了急診室的實習醫生。


 


 


四、燒炭


 


這是近年來非常流行的死法,我個人也十分推薦。不過燒炭有個壞處,就是會把臉燻黑,好像鹹魚乾似的死相相當難看。建議燒炭時把自己裹在棉被裡,棉絮可以隔絕黑煙只讓一氧化碳進入,這樣會比較美觀。如果蓋棉被真的很不舒服,至少要穿長袖長褲,戴手套,戴兩枚口罩─────一枚遮上半張臉,一枚遮下半張臉。


市面上有一種無煙炭精,就是燒烤店用的那種,雖然不是完全無煙但比較不會燻黑,挺好的。


注意!不要用「原子炭」。原子炭是經過高溫加壓製成的木炭,火力旺盛,在密閉空間中會產生大量未燃燒完全的氣體很容易產生爆炸。再一次強調,自殺守則第一條就是不要造成他人的困擾。


無論你用再好的炭,燒過以後屋子裡一定會充滿煙燻臭味,尤其是棉、毛、布質的東西,那種臭味很難消除,將來使用這些傢俱的人一定會很困擾,所以最佳的燒炭場所是浴室。


先將浴室的門窗緊閉,再用濕布條塞緊門縫(我最近發現牙膏也是不錯的隔絕劑,千萬不要用死哩控),然後裹著棉被整個人躺進浴缸裡。這種死法相當衛生,等屍體移走後可以直接用清潔劑洗刷整間浴室,徹底清除死亡的痕跡。


 


 


五、跳樓


 


這是我非常不以為然的死法。首先,你會讓這整棟樓都成為「凶宅」,影響全體住戶的心情與房價。其次,除非你有特殊的理由,或者想藉此向世界宣告些甚麼,例如抗議美國牛肉進口之類的,否則何必把自己變成一坨爛肉呢?我親眼見識過跳樓自殺的屍體,就像《西遊記》裡常形容妖怪被裝進葫蘆後「化為一灘膿血」,難看得要命,可以說是醜「死」了!


杜牧有詩云:「繁華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日暮東風怨啼鳥,落花猶似墜樓人。」詠的是一代名妓綠珠。綠珠活著固然是美女,墜樓的姿態也美,但墜地時啪啦一聲化為一灘膿血可就不美了。所謂「落花猶似墜樓人」,是見到花落時想起淒美的墜樓人綠珠,可不能反過來說成「墜樓人猶似落花」。


假如一定要當墜樓人,墜落地點一定要慎選,絕不可亂跳!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古早時代有個女人跳樓壓死賣粽子的。以前我唸書的時候有個同學從宿舍頂樓跳下,結果夾在兩棟大樓之間不上不下,消防隊用雲梯車搞了幾個鐘頭都救不下來,最後他就懸在半空中斷氣了,好像是因為內出血的關係。那時全校同學都去現場參觀了。我上課前先去瞻仰過一遍,等我下課以後經過他還卡在那裡哀嚎,真是夠悲壯的。


除了地點之外,跳樓的角度也要拿捏好。不能垂直地從大樓邊緣墜落,因為大樓外牆常有些突出物,你從上面俯視時假想的拋物線跟實際物體墜落的路線是有差距的,直接往下跳可能會掛在人家的女兒牆或晾衣架上,或者卡在招牌上變成活的或死的廣告物,非常難堪。但也不能「助跑」。


以前聽說過一個案例,有人打算跳樓自殺,可是當他站在圍牆邊緣往下看,覺得好恐怖,猶豫了半天不敢踏出關鍵的一步。但他又死意堅決非死不可,於是後退幾十步然後大喊一聲往前衝。那頂樓平台的圍牆非常低,他縱身一躍就出去了。沒想到隔壁的大廈距離太近,而他又飛得太遠,結果摔落到對面別人家的陽台上,當場死亡。這下子害苦了那家人,房子賣不出去又不敢住,小孩還經常說半夜看到陽台的大哥哥在飛。


假如一定要跳樓,我建議一種做法,就是穿上雨衣再跳。我說的是那種整件式的大雨衣,不是分開雨衣雨褲那種;選用質料最好最牢固的,跳樓前把雨衣下擺全部密密縫合,這樣就成為一包大致密封的巨型塑膠袋或包裹。如此這般,便是摔成「肉泥」、「刺身」、「膿血」、「齏粉」,也不易外洩了。


 


 


 


 


以上是自殺者應注意的幾個重要事項。


總之,自殺是一個人對自己生命的終極安排,必須鄭重其事,直到生命的終點都得保持優美的姿態與良好的品格。


自殺與自然死、意外死、他殺等最大的不同在於「自我決定」,與生命中其他自我決定的事件完全是一貫的,共同構成整體生命的標籤。因此自殺品質的好壞,在某種程度上必然影響整個人生的意義。


人不能決定自己的出生,但可以決定何時死,如何死,許多人以生命寶貴為理由放棄這項決定權,我不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正確觀點。所謂「好死不如賴活」、「螻蟻尚且貪生」,的確「求生」是所有生物共同的本能,但只有人類是唯一能為了「理想」或「信念」違反生物本能的生物,那種「無論如何」都必須活下去的人,在我看來和螻蟻沒甚麼差別。


或許是因為社會上充滿隨隨便便把自己弄死的傢伙,以至於大家一講到自殺就搖頭,還專門設置了「自殺防治專線」。其實放眼望去,更多人是隨隨便便地活著,活得一點價值一點尊嚴都沒有,和那些隨便死掉的笨蛋也沒甚麼不同,為甚麼沒人設置「廢人防治專線」呢?這些人並不是因為甚麼偉大的信念與理想支撐他們活下去;他們依循著生物本能,鼻孔一開就呼吸,肚子餓了就吞飯,可以說是「無意識」地活著,憑「延腦」活著罷了。


一個真正的「人」,有所為有所不為,可以活也可以不活。活著需要堅強的信念,就是死也必有充分的理由。也許在別人眼中他死得輕如鴻毛,但他卻是認真的面對生命,嚴肅的結束生命。這樣的死,絕不是「輕生」或「尋短」;能夠死得漂亮的人,我相信他的生命比大多數活得不知所謂的人們,「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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