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 因為孫吉祥事件..正討論著是否修法夫妻一人死亡時,可進行人工生殖手術?*****************************************愛情 讓人一骨腦兒沖昏了頭眾人也一骨腦兒ㄉ讓同情充昏了頭大家有沒有想過死掉的那一個連說要或不要的權利都沒有就有可能會出現一個"他的小孩"是多麼可怕的事如果此例一開有一天,一個富商不幸亡固任一個女孩出來聲稱是他的"未婚妻"就有可能有機會生他的小孩獲得他的財產?生育因為牽涉到許多身分與財產繼承的問題一直都是一個很爭議並且需要嚴格把關的議題並不釋單純的愛或意願就可以解釋一切的更遑論誰可以確保這個以"遺願"為名被生下來的孩子可能被正常的對待,而不被當作"特殊的遺物"被給予不適當的教育(過度溺愛也是不適當的)或者 在未來漫長的數十年這個現在說愛的女孩子,不會與夫家有所摩擦?不會出現生活困難?(這倒不會,因為撫卹金頗多)不會喜歡上別人,尋思改嫁?問題非常多.....真的不是什麼"遺願"、"人情"、"人道"就可以解釋的要說這是個可憐的案例可以例外嗎?那哪一個條件可以算是"夠可憐"?不能例外的又是多"不夠可憐"?為了一個特殊個案修法以後會面對的社會成本甚至家庭悲劇不是簡單以"人情"就可以想像的。法律的制定必然有其原先的考量我覺得沒有必要修法....而且對自己的先生索精這種事情,也沒有必要被拿出來走高調....再者 我相信孫吉祥如果深愛這名女子他應該也不希望深愛女人年紀輕輕又沒有小孩的狀況下為他守寡一輩子他會希望 他深愛的女人還是能有個幸福快樂的未來與人生!讓她尋找另一個愛她生命伴侶.... 或許她做錯決定,但不管他做哪一種決定,以後還是會有遺憾。人家接受就好。我只是第三者,你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