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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陳先生 日期: 2011.08.04  天氣:  心情:

訴訟程序中~證據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兩造當事人~要收集對自已有利~不利對造的證據~
物證的取得~常常因為錯失時機~或欠缺專業~使得證據減損或消滅證據力~
人證的取得~台灣的社會文化讓人們為求自保~而變的冷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舉證往往是最困難的~
惟並非負責舉證之一方~永遠都不可能勝訴~
這句法律諺語~主要是在強調~舉證之困難~
也在於提醒~保全證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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