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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幸好,沒有永遠
作者: 小鈴 日期: 2009.04.06  天氣:  心情:
當他離開的時候,我很平靜。

即使身邊的人都認為我應該大哭大鬧、神情憔悴、終日以淚洗面,再不然,也得瘦個十來公斤。

才相襯我被拋棄的身分。

而不是毫無異樣的坐在他們面前喝咖啡,吃蛋糕,享受悠哉的下午茶時光。

當他離開時,我連半句留他的話都沒說出口。
「妳不留我?」他早已經拿光了他的行囊了,只是現在多拿了我們準備在交往滿五年時要用來慶祝的香檳。

我猜,他是要去與另一個女人慶祝他們開始交往。

「何必呢?反正你終歸是要走的。」我最多哀怨的眼光,都在他手上的那瓶酒上了,我們買酒時的興致勃勃,都早已過去了。

反正終究是會離開的,是什麼時候也就沒有分別了。

「妳很薄情。」他離開前,留下了這句話。
而我直到現在都搞不透,真的是我薄情嗎?

明明,先走的人,是他。
什麼都不留的人,也是他。

我只是沒應景的掉幾滴淚或是抱住他的大腿求他不要走,就成了一個沒血沒淚沒天良的臭女人?

「難道,妳不愛他嗎?」
「我愛呀。」
「沒人說愛會有妳這般的口吻。」
「那不然我該怎麼說?」
「起碼要哀怨一點,而不是好像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

我只是聳聳肩,聰明的不多做辯駁,畢竟我再怎麼說,他們也只會要我別再逞強,好好的宣洩情緒哭一場。

「妳一定不愛他。」她們下了最後的結論。
我不是不愛他。我只是知道,一切不會永遠。

快樂不會永遠,悲傷也不會,愛人的話更不會,即使他當初保證了他的不變。

所有永遠的,都早已是永久遠的了。
無法擁有,更無法追尋的了。

我知道我對他的感傷也不會永遠,至少我該慶幸這一點。
幸好,沒有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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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0 21:18
他, 46歲,雲林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1 00:22]:

你客氣了~
這都是事後了~
事發的時候~都不是這樣子~~

 
時間:2009-04-08 22:27
他, 43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1 00:21]:

^^....

 
時間:2009-04-07 07:20
他, 43歲,歐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8 13:21]:

嗯嗯^^
那~~~你今天快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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