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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贊成外遇的理由
作者: linlin 日期: 2010.03.02  天氣:  心情:
什麼是網戀呢?以前從來沒怎麼想過,概念只是透過網路認識朋友,就這樣而已!

如果對著電腦說我”愛”你,愛的範圍就很廣了,到底是愛他的文字?還是……,但如果想把網戀及愛情劃上等號的話,可能就必須見面,再決定是否要交往進入禮堂,因為即便上網談的天花亂墜,也不能取代真正的相處,沒有真正的相處,又怎麼體會一個眼神就懂得的滋味呢?

(愛情中如果沒有愛沒有性,能夠是愛情嗎?愛情真的是需要見面嗎?)

如果透過網路,只是談的來,男女都有家室的話,誰知道萬一見了面會不會擦槍走火,一發不可收拾?或者真的能收拾嗎?伴隨著難道不會是傷害嗎?真的有認真想過,要的倒底是什麼呢?

或者有能力的話,給老婆一億,給外遇的幾個對象,一人兩千萬,這樣是不是各取所需,還不一定會是皆大歡喜喔!只是給予最起碼的衣食無缺而已,畢竟給錢是最看的到的實際

一個成熟的男子,除了提供最起碼的衣食無缺,進而讓家花野都稱心如意,心服口服,沒有什麼可以落入怨言的口舌,沒有任何怨言,感傷,心痛,有的是一團和氣,我是贊成外遇的,萬一連這種本事都沒有,鬧的滿城是風雨,這樣的傷害,還可以給予愛情什麼樣的交待?

把鳥殺了,再吹一口氣讓他活過來的本事的人,是不是才有資格討論可不可以殺鳥?沒這樣本事的人,需要擔負什麼樣的因果業,可能就要問問上帝閻羅王了

至於要不要遵守交通規則?各人造業各人擔............自己決定吧!

突然想起網路流傳的一篇文章 …….. “你在看誰家的黃臉婆?”

*******
職場:
三十歲以前嘗試工作的挫折,磨練自己的性子
三十歲至三十五歲,確定自己的方向,增加自己的經驗
三十五歲至四十歲,更確定自己的方向及考慮是否要創業
四十歲至五十歲及以上,事業有成,也最容易有錢愛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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