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雋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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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兒女數早註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1.11.14 天氣:
心情:
濟世釋疑:兒女數早註
問:一、對母身而言,一生中能懷孕幾胎是否早已註定?
二、所謂「註定之胎兒」者,是否指母卵受精著床45天後,一有緣亡靈投靈入胎成功時,才算是一個「胎兒」成立?(換言之,只要是投靈入胎未成功,便不算是地府所註定之「胎兒」。)
示:一、然也。二、理論如此。特殊者亦有註定雖入胎,但未必出世。
問:一、母身一生中,能懷幾個男兒及幾個女兒,是否也早已註定?
二、有緣入胎於該母身之所有亡靈,是否也早已由地府事先安排、指定?包括第一胎、第二胎、…之先後次序。
三、設若某母身一生中註有二胎,分別排定由甲亡靈及乙亡靈先後投入。今若第一胎(甲亡靈所投者)因故被墮胎後,則未來第二胎是否仍可由甲亡靈投胎,抑或是須由既定的乙亡靈投胎?
示:一、二、皆然也。三、需由既定之乙亡靈。
問:一、現代試管嬰兒科技發達,常促成多胞胎,這種以「一次多胎」之懷孕生產方式,是否也早已註定?
二、那麼,這多胞胎的數量,是否也算在「一生中能懷孕幾胎」之註定總數中?
三、這種母身被註以「一次多胎」之懷孕生產方式,是否也有其夙世因業使然?若如是,其可能之因果為何?
示:一、二、皆然也。三、其因特殊,有無法多次生產之因素,故會註成此象。
問:一、現代遺傳科技常能複製羊、牛等動物,依仙佛法眼所見,未來複製人的可能,是否會成為事實?
二、無論複製動物或人類,雖然複製後的外形相同,基因條件相同,但因投入之亡靈所具業識、因緣不同,故其一生之命運自當不同。是否如此呢?
三、而這樣的科技發展,是否會干擾或打亂地府安排亡靈之投生作業?
示:一、會。二、然也。三、不會。人間萬象,莫不先有萬全再傳下凡世。
問:亡魂在投生前,地府有否事先知會彼亡魂,其未來所將投緣的陽世父母親為何人?即便是喝完「忘魂湯」後一切忘卻。
示:不會告知,因喝完「忘魂湯」後,一切忘卻,告之亦無益。
問:於因果輪迴業報一書中,有「不生男子有何因」一章,觀音菩薩示,除了少數因經濟考量、環境之客觀因素、未來兒女教育素質等考量因素而刻意節育,不作生兒育女計劃之男女外,絕大多數仍是至少也要有兒有女,或者一男、一女即可。
一、世人歸空後,生前有生兒女與無生兒女,其間之損益有何差別?
二、世人歸空後,生前有生男丁與無生男丁,其間之損益有何差別?
示:一、無差別。二、古昔有不孝之罪,但時運變遷故已無此例。
問:就一對夫妻所組成之家庭而言,會有幾個兒女乃為早已註定之事。
子嗣之有無既然不是這對夫妻今生所能決定,古昔有不孝之罪的說法,令多少做丈夫的找到藉口娶妾或偏房,破壞了多少家庭合和,言「不孝之罪,無後為大」者,豈不是罪過?
示:此有時代背景,故無所謂罪過。
問:一、承上問。若言無後嗣之責,不如說是其祖上或自身無福無德,致使無香火之延續。是否如此呢?
二、若如是,今一對夫妻若無後嗣,其祖上與自身各要擔負多少責任呢?
示:一、可以如此解。二、祖上僅五分之一。
問:一、子女姻緣是否也是早就註定的呢?
二、世人與正緣之配偶結髮所生子女,理當是與輔緣之配偶結髮所生子女有所不同。是否如此呢?
三、若如是,這是否表示,有可能世人與正緣之配偶結髮後無子女,但與輔緣之配偶結髮後反而有子女呢?
示:一、二、多數是。三、有此可能。
問:一、無論是與正緣或輔緣結合,地府是在甚麼時候之後,才會為一對新婚夫婦註下其所生子女呢?
二、地府為一對夫婦註下其所生子女時,是採一次全部註完,抑或是逐次註定呢?
三、若是前者,今若夫妻不幸離異,那未及投胎卻已被註定的子女,又該如何善了呢?
示:一、投生之際已註成。
二、多數是一次註定。
三、未了因緣留待未來世了。
之後又叩問:弟子之意,自一對男女成為夫妻(或有夫妻之實但無夫妻之名)後起算,地府是在甚麼時候之後,才會為彼等一次註下其日後所可能會生育的子女呢?
示:就是原答案。(註:前項問題一所示:投生之際已註成。)
問:一、昔示,地府對新婚夫婦註下其所生子女,乃投生之際已註成。這是否表示,世人投生之時,其日後結婚後所應生育的子女便已註成了呢?
二、若如是,此「投生之際已註成」者,是僅註所應生育的子女數目,抑或是連子女對象(譬如是某某地府亡魂)都已註成了呢?
示:一、然也。二、是子女數目。
問:世人的結婚對象既有正緣與輔緣之不同,那麼,地府為世人註成子女時,是否已就正、輔緣分別做考量?
譬如說若與正緣婚配時會有這批子女,若與輔緣婚配時會有那批子女。
若非如此,今若地府只是單線地為世人各自註其子女,那麼,男女婚配為夫妻後,其子女的總數目、子女的對象(待投生亡魂)應如何取捨呢?這不是又要重新洗牌了嗎?
示:當是會有所考量。
之後又叩問:設若地府只是單線地為世人各自註其子女,那麼男女婚配為夫妻後,其子女便只可能與父親或母親有夙世因緣,不可能同時與父親及母親有夙世因緣。是否如此呢?
示:然也。
(摘錄:拱衡寶庫之濟世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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