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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貪得無厭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4.06  天氣:  心情:

俗話說貪心不足蛇吞象,在這次小日本打司機案中看得特別明白;不但特別明白,還特別噁心。
一個人被揍了有幾種反應,最高尚最偉大的是寬恕對方,完全不計較利害得失,就像耶穌說的「愛你的仇敵」。可這種人千萬中也無一,普通人被傷害總是會不爽的。
第二種層次的人要報仇,不寬恕。一報還一報,你揍我我就揍你,揍不了你我就告死你。這種人不要錢不要好處,他認為正義是不能被收買的,不能原諒的罪惡也絕不能收了錢就原諒。
第三種層次可以收買,被人傷害了只要補償就行。凡事都有個價,有個行情,一條命值多少?打斷腿值多少?要是正義無價傷害不能補償,那保險公司就關門大吉了。這種人只要得了好處,只要價錢合理,就不計較了。
最低級的,就是又要錢又要整人,就像這次Ma案中的計程車司機一家。也許這是他的律師幫他想的轍,可律師是服務業本來就應該盡力實現當事人的主張,有品沒品是當事人的問題,律師沒甚麼好說的。
林姓司機被揍慘了,的確可憐,不過可憐歸可憐,格調畢竟太低,令人不齒。如果他嚥不下這口氣,大可以不要和解,堅持告到底讓這兩個混蛋抓去關;如果願意收錢和解,那就不應該出爾反爾。
三月十六日的新聞才說雙方以300萬達成和解,還當庭作成筆錄,檢察官還說友寄是「衝冠一怒為紅顏」,動機還是護著女朋友,情有可原,洗冷水澡似的將求刑六年「縮」成兩年,還緩刑。才隔幾天忽然這兩個賊男女又十惡不赦了?又情不可原了?小日本當年縱橫大東亞,沒想到今日在台灣賠了夫人又折兵。
看著林姓司機的老婆在鏡頭前面痛罵友寄隆輝「沒人性」,我心裡不禁冷笑:這麼做作不嫌太肉麻了嗎?沒人性的300萬你為甚麼要收?恨天恨地就是不恨銀子;講好了300萬和解現在又多了一筆70萬?是不是對方不肯加錢所以沒人性?如果對方往上加呢?是不是人性又一扭一扭地爬回來?錢加得愈多就愈他媽的有人性,真令人作嘔。
話說回來,被害人想要多點賠償,人之常情,就好像加害人努力推卸刑責一樣,也是人之常情。難道說這個社會期待友寄隆輝和Makiyo在法官面前拼命坦承罪行,拋棄每個被告都有的「不自證己罪」的權利嗎?Makiyo在法庭上說他沒看見友寄打人,很可惡嗎?是不是她要當庭指證自己的男朋友才顯得可愛?在友寄為她「衝冠一怒」後再出賣他,介才算毛主席的好孩子?如果要以這樣的高標準期待加害人,那麼是否也必須要求被害人無條件寬恕對方?公平點。
事實上,雙方都是凡人,一邊不想坐牢,一邊想多得賠償,在雙方各有所圖的前提下斡旋交涉,討價還價,這都是合理的人之常情。新聞說林姓司機拿到的賠償加上捐款已將近600萬,照理講已經超過「行情」甚多了,該滿足了,很多車禍撞死人的還賠不了這麼多哩!何況他還沒構成「重傷」(從檢察官起訴重傷未遂可知)。
就算是討價還價也要有點格調,最基本的就是「說話要算話」。在和解之前你想怎麼演戲就怎麼演戲,要怎麼獅子開口就怎麼開口,既然講好了300萬那就不二價,怎能事後嫌少呢?如果今天370萬講好了,明天又蹦出一條80萬,後天再來個100萬,豈不是沒完沒了?
錢這玩意兒就像拿篩子舀水,怎樣都不夠使的,問題是和解就要有和解的覺悟,覺得不夠就不要和解,又沒人拿刀架住你脖子逼你。既然答應和解了再怎麼不夠也得認。這才是基本的格調。錢要拿,人又要罵,這種嘴臉不是無賴是甚麼?
因為經常見到這種出爾反爾的沒品之徒,所以格外有感觸,嘮叨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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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07 14:30
她, 60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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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0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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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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